暨南大学关于开展临床教学基地校内预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5发布单位:党政办公室

 

暨南大学关于开展临床教学基地

校内预评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

为落实《广东省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复评工作的通知》〔2020〕13号文件精神,保障我校临床教学基地复评工作有序、顺利进行,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切实提升我校临床教学基地水平,我校医学部将组织专家组对相关单位开展预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预评对象

1.直属附属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

2.非直属附属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暨南大学附属深圳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珠海医院)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红会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暨南大学附属江门中医院)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东莞市太平人民医院、暨南大学附属东莞医院)

二、自评阶段

时间:11月9日11月30日

请以上6家附属医院按照《广东省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复评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进行内部自评11月30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自评报告《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教育非直属附属医院认定标准测评表》(附件2)

三、预评审阶段

时间12月312月22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我校医学部将组织暨南大学临床教学基地预评专家组到6家附属医院进行预评审工作请各附属医院按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教育非直属附属医院认定标准测评表》中的内容准备好佐证材料,以备专家评审

四、其他事项

1.开展临床教学基地复评是保证基地教学水平、保障医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请各附属医院高度重视复评工作。参与复评的医院应如实详尽填报相关材料。

2.请各附属医院收到通知后,于11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工作联络信息回执(附件3)暨南大学医学部医院管理办公室邮箱yangxp@jnu.edu.cn。

3.正式复评拟安排在202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广东省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普通高等

       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复评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教育非直属附属医院认定标准测评表》

     3.工作联络信息回执

 

 

 

                                 暨南大学医学部

      2020年11月5

 

(联系人:梁明浩,电话:85228912;

          杨熙鹏,电话85223271)

广东省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复评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教育非直属附属医院认定标准.doc

附件 3工作联络信息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