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暨南大学医学学科建设贡献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发布单位: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
医学部各学院、研究院所、直属附属医院:
为助力我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促进医学学科发展,充分发挥医学学科建设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暨南大学医学学科建设贡献奖评选活动。根据《暨南大学医学学科建设贡献奖管理办法(试行)》(暨医通〔2021〕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资格:暨南大学医学部所属单位教职工且人事关系隶属于暨南大学。
(三)参评业绩要求:
1.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
2.参评项目、平台及成果第一申报单位应为暨南大学,第一承担人应为暨南大学医学部所属单位获奖者、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项目经费不包含单位配套经费。
参评教材或著作的署名单位、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暨南大学,论文只奖励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同一篇论文只奖励一次。论文指论著或述评,论著摘要、研究报告、病例报告、综述等非论著文章不计。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2021年度暨南大学医学学科建设贡献奖申报表》(简称申请表)(附件1),并根据所填写参评业绩成果提供佐证材料(含目录清单)。
电子版材料为《申报表》(签字盖章并扫描为PDF)、佐证材料(含目录清单);
纸质版材料为1份《申报表》与佐证材料(含目录清单)装订成一册,另单独提交5份申报表(均需签字盖章)。
请申报人于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17:30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所属单位科教办或科研秘书处,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2.各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推荐后在规定时间内填写《2021年度暨南大学医学学科建设贡献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按要求加盖公章。请务必于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7:3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oykyc@jnu.edu.cn,将纸质版材料送至医学部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行政楼1025室),逾期不予受理。
3.医学部设立医学学科建设贡献奖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本次评选工作。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如已获奖将撤销医学学科贡献奖、追回奖励金额并通报。
2.若出现项目撤项、论文撤稿、人才称号取消、奖励被取消等情况,撤销医学学科贡献奖并追回奖励金额。
3.重复获奖的成果,按最高档次给予奖励;同一成果已获得医学学科贡献奖不得再次参评。
4.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申报相应层次的奖项,评委会将对相关申报层次进行形式审查。若未达到条件申报者,将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5.评委会成员涉及本人参加申报者,一律采取回避制度,不得参加当年评审工作。
四、联系方式
有关事宜请联系医学部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85220250。
附件: 1.暨南大学医学部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医学学科建设贡献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3.2021年度暨南大学医学学科建设贡献奖申报汇总表.xlsx
医学部
2021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