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9年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学院、各老师:广州市科创委发布2019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其中关于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要任务,结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技创新的规划布局,按“择优、择重、择需”的原则,重点支持在IAB产业和NEM产业具有良好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的优势学科领域,新建一批广州市重点实验室。二、申报条件本专题申报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本专题支持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领域中的任一领域。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思路清晰,近、中、远期任务和目标合理。研究方向符合国家、省、市科技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二)在支持领域有坚实的研究基础和长期的业务积累,有较强的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有较强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能力,在国内或省、市内相关领域的研发处于领先地位。(三)具有一批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鼓励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参与实验室建设发展。科研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6人,固定研究团队2015年-2017年获得

2018-05-18
  •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广州市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2018-05-18

    各学院、各有关老师:2019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达给我校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标为24个。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附件1)的要求和结合兄弟院校的经验,本次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遴选采用学院组织推荐、学校择优立项相结合的方式。一、申报要求本专题申报要求应符合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的总申报通知中的申报基本条件和申报要求,链接:https://kjc.jnu.edu.cn/ec/c4/c777a191684/page.htm,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支持在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进行原始性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以及研究手段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不支持单纯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及其他软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不在本专题支持范畴。(二)按照广州市科创委规定,申报单位(学院)存在2017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项目的不得申报本专题。(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四)项目组成员中35周岁以下(

  • 关于签订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2018-03-23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粤卫函[2018]292号)”精神,现将暨南大学获批201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签订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2018年度暨南大学获批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共36项,其中立项资助27项,立项非资助9项。2、项目负责人可登录“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填写项目合同书。请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合同书网上填报,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18年4月3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工作。3、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根据项目合同书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科研任务,提升创新能力。4、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到期后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63号)有关规定验收。5、项目负责人将填写完成的《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纸质版1式4份,在2018年4月20日报送承担单位签字、盖章并汇总。各学院于4月27日下午5点前将加盖项目承担单位的纸质合同书一式四份交至医学部

  • 医学部关于组织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2017-12-19

    关于组织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医学部各有关单位及各附属医院:为强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提高项目书的质量,特别是加强对青年科研骨干的培育和引导,同时发挥院、系、所及附属医院的组织作用,我办拟在2018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中协同学院各有关单位及各附属医院,广泛发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质量提升的强化计划:1、强化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优质项目申报:进一步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2、强化已立项的省部级项目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充分利用现有项目研究基础,将地域性、部门性选题放大至全国范围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3、强化科研机构、附属医院申报:立足自身优势和特色,每个单位至少凝练2个项目申报;4、强化重点项目申报:组织已结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申报重点项目;5、强化青年项目申报:有重点地组织青年教师申报青年项目;6、强化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有重点地组织优秀青年教师申报优秀青年项目。二、具体安排: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广泛发动申报。各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

  • 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7-12-19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我校2017年度应结题项目131项,负责人须按照《国家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递交。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要求,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现将具体问题通知如下: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账号请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由学院科研管理部门收集后,统一送交科技处基础科(行政办公楼603)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3、《结题报告》中“财务决算表”和“经费使用说明表”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审核盖章(行政楼223室)。办理审核时需要携带该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表和汇总表,项目负责人可用本

  • 暨南大学医学部关于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组织集中辅导学习的紧急通知 2017-12-05

    医学部各教学科研单位:经医学部办公会讨论决定,将于2017年12月8日(周五)邀请医学教育专家杨棉华教授(教育部临床认证专家,汕头大学医学院原副院长)为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深圳),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的全体教师举办“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辅导报告会”,本次会议十分重要,特别要求临床医学认证工作组全体成员、各学院的教研室主任、教学骨干、全体授课教师依时参加会议,会议将严格考勤。请各学院教学管理部门于2017年12月7日12:00前,将全体参会名单电子版发给医学部梁明浩老师,电子邮箱:476522531@qq.com,电话:020-85228912(O),13302287651。请分管教学的院长督促此项工作的落实。会议时间:2017年12月8日(周五)上午10:30会议地址:医学院大楼301室(暂定)。暨南大学医学部2017年12月5日

  • 转发: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的通知 2017-11-28

    各二级科研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填报工作现已开始,请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二级科研管理单位、科技处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注意事项:全部工作在线完成,无需提交纸质进展报告;填报截止时间:2018年1月2日下午5:00;本年度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预算调整,需要在进展报告中进行说明;二级单位管理账号可对本单位提交的进展报告进行退回修改操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暂缓拨付基金资助经费,直至撤项,追回资助经费等惩罚性措施。医学部联系人:李桂荣85220250科技处联系人:王钊吴陆生85220610852207762017年需要填写进展报告的在研项目清单.xls

  • 转发:关于征集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2017-11-27

    各有关学院: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拟公开征集自然科学领域专家和人才。入库专家将根据需要参与市科协组织的各类决策咨询、论证研究、项目评审、科技创新及科普活动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请各学院推荐相关专业的专家,在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后,填报专家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邮箱:16828611@qq.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7日前送至医学部(行政楼1012办公室)。专家个人详细信息将由市科协信息中心通知专家本人登录市科协网站进行填报。联系人:李桂荣联系电话:020-85220250附件:广州市科协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xls

  • 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 2017-11-23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按照阳光再造行动升级版相关部署要求,启动2018年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与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纵向协同管理试点工作。我校作为纵向协同单位,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型该类项目属限额申报类项目,包括:1、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支持2017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未获资助项目,由学院组织专家按照2017年国家自然基金青年基金反馈意见择优遴选;2、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按照省科技厅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立项要求申报,由学校组织专家择优遴选;学校按各学院2015-2017年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及资助率,确定部分学院2018年度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申报配额(见附件1),该类学院仅能申报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新成立学院及按公式计算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指标为0的学院可申报2017年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资助额度均为10万元/项。二、注意事项1、各学院按分配的指标推荐2018年度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申请人男性34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39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2、2017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即为

  • 暨南大学医学部关于成立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材料撰写组与协调联络组... 2017-11-15

    医学部各教学科研单位:为做好我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工作,迎接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特成立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材料撰写组与协调联络组。具体名单如下:一、材料撰写组成员:组长:戚仁斌副组长:陈剑、钟敬祥、王建红(深圳医院)、李观明(省二医)组员:杨雪松、杨光、潘三强、周阳海、卢春婷、聂俊婷(深圳医院)、单洁(省二医)、梁明浩、李桂荣二、协调联络组成员:组长:黄优杰副组长:昌伟组员:白剑、李映林、黄旋珠(深圳医院)、单洁(省二医)、严群超、冯莎特此通知暨南大学医学部2017年11月15日

  • 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动员会——医学部专场 2017-11-09

    主持人:医学部副主任董军教授时间:2017年11月16日2:40—18:00地点:曾宪梓科学馆国际会议厅主讲人:题目一:201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政策解读汤敏慧副处长主讲人简介:汤敏慧,暨南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多年从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政策以及管理具有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题目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撰写技巧与体会陈家旭教授主讲人简介:陈家旭,医学博士,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暨南大学中医学院院长,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获得者。美国NIH、UCLA访问学者。兼任世中联中医诊断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世中联李时珍医药研究与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长期从事中医诊断学教学、科研及临床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医证候规范化及其生物学基础。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面上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等项目。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二等奖2

  • 暨南大学医学部关于成立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小组的通知 2017-11-03

    医学部各教学科研单位:为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开展,特成立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董军副组长:陈剑、钟敬祥、王建红(深圳医院)、李观明(省二医)、戚仁斌、黄优杰成员:杨雪松、杨光、潘三强、昌伟、周阳海、张青(深圳医院)、曾禄贤(省二医)、梁明浩、冯莎特此通知。暨南大学医学部2017年11月2日

  •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2017-09-30

  • 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 2017-07-03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合同书变更和验收结题等后期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合同书变更(一)变更内容。2015年起,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立项项目实行合同书(具体要求见立项通知)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合同书的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原则上不予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可申请变更。申请变更的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项目实施期限,以及项目参与单位等。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二)变更要求。1.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因工作调动、出国(境)、死亡伤病及其他重大原因导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时,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后,项目组原有人员排序须与变更前一致,新增加人员从原排序末位后顺延。变更总人数不得超过原项目组总人数的30%。2.项目实施期限变更。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