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9发布单位:学部办公室
各有关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适宜技术等项目评审工作,广东省卫计委决定对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进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更新在库专家信息。请各单位科技管理人员在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专家库开放期间,登录系统查看本单位在库专家信息,删除已退休、辞职或调离的专家,并通知其他在库专家登录系统进一步完善、更新个人信息,重点核对、更新以下信息:身份证号码,常用手机号码,以本人姓名开户、具体到开户支行的银行账号信息,所熟悉的二级/三级学科,本人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情况。
二、增补、推荐有关专家。请各单位科技管理人员,对照学科领域和本单位优势学科,组织推荐有关专家增补入库。所推荐专家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科研项目评审的有关规定,并能按要求依时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有较高学术水平和造诣,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具有主持省部级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近三年曾参与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评审或类似项目评审工作者优先。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互联网基本知识,具备上网条件并可通过互联网进行评审。
三、其他要求。
(一)本次专家信息更新及专家增补推荐工作全部在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请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本单位所有在库及新入库专家的信息完整、准确。
(二)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专家库开放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9月25日,请各单位科技管理人员积极组织,按时完成专家信息更新和专家增补推荐工作。
请各学院科管人员将符合推荐条件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务必尽量申请入库,并请将专家身份证号码报到医学部科研办,科研办会尽快将登录帐号和密码返回给专家个人,以利专家本人尽快在系统里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
联系人:李桂荣 联系电话:85220250
附件:系统操作流程
系统操作流程
1、专家库管理开放后,单位登录系统,点击“专家信息”,核对本单位在库专家信息,删除已退休、辞职或调离的专家。
2、如有符合要求的新专家需要推荐,在“专家信息”列表中添加专家信息,保存后系统自动生成账号和密码(默认为身份证的后六位),可在专家账号列表中查看专家账号或初始化密码。
3、下发本单位所有专家账号密码,并提醒所有专家登录系统进行完善信息提交。
4、专家登陆系统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到单位审核。
5、单位审核专家信息,审核通过后提交到推荐单位进行审核。
6、推荐单位审核专家信息,审核通过后提交到省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