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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关于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
2025-04-25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6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 室《关于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25〕15号)(附件1)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面上项目申报要求(一)申报者条件:申报者需为我校从事中医药研究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仅限中级及副高技术职务。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担广东省中医药局在研科研项目2项及近3年应结题而未提交结题材料被中止研究的人员不允许申报。(二)研究内容: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中医药医疗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充分体现我省中医药研究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二、申报流程(一)申报人填写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及可行性报告(附件3),并将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电子版)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 (二)医学部线下遴选推荐项目医学部线下组织完成项目遴选工作,经专家评审及公示后确定推荐名单,再通知同意推荐项目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和审核。 (三)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受理 1.系统填报申报书 项目申报人登录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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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4-23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医学会关于开展第七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医会【2025】115号)精神,第七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奖类型及推荐渠道本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申报人请登录“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https://gdkp.medmeeting.org/Home/Login/)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步骤查看“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二、申报要求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推荐项目应是2017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5年12月31 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已出版发行的作品(曾获得中华医学科 技奖、国家、省级科技部门科技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推荐广东医 学科技奖)。(一)申报医学科学技术奖时应确定奖项等级,申报上等级奖项目若落选不再参与下等级奖项目评审。(二)第五、六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本届推荐项目完成人。(三)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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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医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5-04-21
关于做好2026年医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医学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确认工作实施办法》《暨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办法(试行)》《暨南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暨南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办法(试行)》,现启动2026年医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如下:一、审核对象及条件1.本次审核对象为2026年招收医学全日制研究生的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含2025年度新增的研究生导师)。2.对于按照校内标准遴选且人事关系在校内、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的导师可以作为第一导师独立指导相应学位类别的研究生。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外其他学科(类别)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由各学科组/专业学位教指委视专业特点及学科发展实际情况审议通过,并于5月6日前报医学分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二、审核流程(一)导师自查:请各位导师对照审核办法进行自查,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填写《暨南大学2026年招收医学研究生资格审核表》(附件1)。导师应将申请材料递交至所在招生学院(医院)审核后,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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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医学类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2025-04-18
各有关单位: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确认工作实施办法》(暨学位〔2025〕4号)(附件1)《暨南大学医学类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确认条件细则》(暨医通〔2025〕3号)(附件2)文件规定,现将医学类导师任职资格确认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审核请各单位按学校规定组织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等工作,并召开学科组会议进行审议。各单位将“2025年拟新增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确认汇总表(学科组)”(附件3)审议结果纸质版(经学科组组长签名,学院盖章)和电子版及所有个人申请材料于5月15日前提交至医学部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经医学部组织复审后,统一报送医学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含行业导师)任职资格审核请各单位按学校规定组织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等工作,并召开教指委会议进行审议。各单位将“2025年拟新增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确认汇总表(教指委)”(附件3)“2025年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汇总表(教指委)”(附件4)审议结果纸质版(经教指委主任签名,学院盖章)和电子版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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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等重点专...
2025-04-11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老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限项要求请认真查阅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详细了解申报条件和限项要求等。申报通知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401/5659.html。申报指南下载方式:登录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栏——“申报指南”栏,查看或下载相应的指南。重要提示:指南文件下载已加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关于国科管系统账号。请已有系统账号的老师使用原账号登录,如忘记密码,可通过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如需新开通账号,请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注册申报用户流程表》(附件1),由学院科研秘书收集汇总后,发送到指定邮箱oykyc@jnu.edu.cn,学校系统管理员将统一为老师开通账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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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
2025-04-03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老师:按照《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 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网上填报。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附件3),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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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前沿生物技术” 重点专项2025年...
2025-03-20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老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前沿生物技术”重点专项 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限项要求请认真查阅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详细了解申报条件和限项要求等。申报通知网址:https://service2.most.gov.cn/sbzn_d/。申报指南下载方式:登录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栏——“申报指南”栏,查看或下载相应的指南。重要提示:指南文件下载已加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关于国科管系统账号。请已有系统账号的老师使用原账号登录,如忘记密码,可通过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如需新开通账号,请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注册申报用户流程表》(附件1),由学院科研秘书收集汇总后,发送到指定邮箱oykyc@jnu.edu.cn,学校系统管理员将统一为老师开通账号。二、申报程序本次指南所涉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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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
2025-03-13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老师:按照《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 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网上填报。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附件3),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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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2025-02-28
各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老师:2025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中华医学会关于2025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医会科评函〔2025〕21号)广东省医学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渠道中华医学科技奖下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青年科技奖。我校通过广东省医学会推荐,省医学会审核后择优分配推荐码。荣获第六届广东医学科技奖医学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项目优先推荐。二、推荐及申报要求1.拟申报者请登录系统填报及推荐。登陆入口为中华医学会网站(www.cma.org.cn)首页右下角“在线服务与互动”栏目内的业务快速入口-科技成果管理“中华医学科技奖项目申报”。通过科学家推荐项目的完成单位请在确定全部推荐科学家人选后,直接与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联系获取帐号信息。2.推荐项目(候选人)应符合《中华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及《中华医学科技奖青年科技奖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要求,按《2025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执行。为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相关精神,鼓励推荐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相关的成果,鼓励推荐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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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大专项“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
2025-02-10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老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发布了《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公开竞争申报指南的通知》。现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限项要求请认真查阅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详细了解申报条件和限项要求等。申报通知网址: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申报指南下载方式:登录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栏——“申报指南”栏,查看或下载相应的指南。重要提示:指南文件下载已加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关于国科管系统账号。请已有系统账号的老师使用原账号登录,如忘记密码,可通过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如需新开通账号,请填写《专家信息模板》(附件1),由学院科研秘书收集汇总后,发送到指定邮箱oykyc@jnu.edu.cn,学校系统管理员将统一为老师开通账号。二、申报程序本次指南所涉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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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2025-02-10
各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老师:2025年华夏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关于2025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会学字〔2025〕0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及申报推荐方式华夏医学科技奖设置5个奖种,分别为:华夏医学科学技术奖、华夏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奖、华夏医学科普奖、华夏医学国际合作促进奖和华夏青年医学科技奖。华夏医学科技奖实行申报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我校各单位、附属医院做为申报单位,学校做为推荐单位。单位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不限。二、推荐及申报要求1.申报人请登录“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平台”(https://reward.cpam.org.cn)进行注册,申请获取申报帐号。2. 申报推荐项目(人)必须符合《华夏医学科技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2025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执行。三、推荐时间要求1.系统开放填报开启时间:2025年2月13日10时至3月14日16时。2.有意向申报者请自行在系统中注册,并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3.纸版推荐材料2025年3月20日前报送至医学部。逾期恕不受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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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5年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通知
2025-01-16
各有关单位: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以下简称科技奖)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全国肿瘤医学领域唯一的社会科技奖励,按照《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章程》和《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办法》规定,现将2025年科技奖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1.推荐单位包括:各专业委员会,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肿瘤医院,综合医院肿瘤中心,研究所,医学相关高等院校(见附件1)。各推荐部门(单位)推荐指标不超过5个,要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和等级,推荐一等奖的项目落选后不再进入二等奖评审。2.已获得国家科技奖和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项目不再重复推荐;如当年同时推荐了国家科技奖或其他同类医学社会科技奖励,在其公布获奖后,将自动终止本项奖励的评审程序。3.已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技奖励二等奖的项目只能申报科技奖一等奖,已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技奖励一等奖的项目不得申报科技奖。4.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第一完成人进行推荐。5.科技奖全程采用系统推荐和评审,完成单位须使用“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平台”(http://caca.qhvoting.com)或协会网站“科技奖励”栏目(http://www.caca.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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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11-28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合同书变更和验收结题等后期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合同书变更(一)变更内容。2015年起,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立项项目实行合同书(具体要求见立项通知)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合同书的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原则上不予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可申请变更。申请变更的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项目实施期限,以及项目参与单位等。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二)变更要求。1.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因工作调动、出国(境)、死亡伤病及其他重大原因导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时,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后,项目组原有人员排序须与变更前一致,新增加人员从原排序末位后顺延。变更总人数不得超过原项目组总人数的30%。2.项目实施期限变更。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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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拟申报项目清单的公示
2024-11-20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精神,经申报人自主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医学部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医学部反映。联系人:李宇淼,020-85220250,oykyc@jnu.edu.cn附件:暨南大学2025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拟申报项目清单.pdf医学部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