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3发布单位:学部办公室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按照阳光再造行动升级版相关部署要求,启动2018年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与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纵向协同管理试点工作。我校作为纵向协同单位,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该类项目属限额申报类项目,包括:
1、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支持2017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未获资助项目,由学院组织专家按照2017年国家自然基金青年基金反馈意见择优遴选;
2、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按照省科技厅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立项要求申报,由学校组织专家择优遴选;
学校按各学院2015-2017年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及资助率,确定部分学院2018年度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申报配额(见附件1),该类学院仅能申报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新成立学院及按公式计算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指标为0的学院可申报2017年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资助额度均为10万元/项。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按分配的指标推荐2018年度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申请人男性34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39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2017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即为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申报书。各学院报送清单需由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章,申报清单、专家组意见汇总、2017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1式1份提交科技处;
3、2018年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必须按如下要求遴选:
(1)原则上申请人男性34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39周岁(1978年1 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申请人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以博士学位证书登记时间为准,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方可申报,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3)申请人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4)申请人为副高及以下职称;
(5)研究期限为3年;
4、新成立学院或按公式计算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指标为0的学院包括: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地下水研究院、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大数据决策研究所、纳米光子学研究院、信息技术研究所、体育学院、机器人智能技术研究院、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衰老与再生医学研究院、环境与气候研究院、生物医学转化研究院、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等,以上单位只能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不得申请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新成立学院或未获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申报指标的学院限推荐2项;报送清单需由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章,申请人还需提交《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1式5份至科技处。
5、本次项目申报不接受纯人文社科研究领域项目。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推荐申报清单、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申报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及电子版,需于12月22日提交至科技处。
医学部联系人:李桂荣 联系电话:85220250
科技处联系人:刘红 张卓 吴陆生 联系电话:85220776 85220776 85220610 电子邮箱:jnukjc@vip.163.com
附件1: 部分学院2018年度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申报配额.docx
附件2:重点、自由、博启、重大基础研究培育、自由申请(科管研究)、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