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4年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以下简称科技奖)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全国肿瘤医学领域唯一的社会科技奖励,按照《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章程》和《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科技奖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1.推荐单位包括:各专业委员会,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肿瘤医院,综合医院肿瘤中心,研究所,医学相关高等院校(见附件1)。各推荐部门(单位)推荐指标不超过5个,要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和等级,推荐一等奖的项目落选后不再进入二等奖评审。2.已获得国家科技奖的项目不再重复推荐;如当年同时推荐了国家科技奖或其他同类医学社会科技奖励,在其公布获奖后,将自动终止本项奖励的评审程序。3.已获省部级二等奖的项目应申报同类高一等级科技奖。4.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第一完成人进行推荐。5.科技奖全程采用系统推荐和评审,完成单位须使用“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平台”(链接:http://caca.qhvoting.com或协会网站http://www.caca.org.cn/下的“科技奖励”栏目内)填写《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参照填写要求(见附件2)整理推

2024-01-27
  • 关于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 2024-01-24

    取消

  • 关于2023年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11-13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合同书变更和验收结题等后期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合同书变更(一)变更内容。2015年起,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立项项目实行合同书(具体要求见立项通知)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合同书的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原则上不予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可申请变更。申请变更的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项目实施期限,以及项目参与单位等。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二)变更要求。1.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因工作调动、出国(境)、死亡伤病及其他重大原因导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时,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后,项目组原有人员排序须与变更前一致,新增加人员从原排序末位后顺延。变更总人数不得超过原项目组总人数的30%。2.项目实施期限变更。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实

  • 关于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拟申报项目清单的公示 2023-11-13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精神,经申报人自主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医学部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医学部反映。联系人:李老师,020-85220250,oykyc@jnu.edu.cn附件:暨南大学2024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拟申报项目清单.pdf医学部 2023年11月10日

  • 关于受理涉及人的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的通知 2023-10-23

    各有关单位、老师:为做好涉及人的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拟定于2023年11月召开2023年第二次伦理审查会议,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需要正式伦理批件者,向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流程(附件1)二、申请所需材料1.伦理申请表(可参考模板)(附件2、3)2.详细研究方案(可提交科研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3.涉及人的医学研究请提交“知情同意书”(可参考“知情同意书模板”撰写)(附件4)4.若符合条件不需要“知情同意书”,请提交“知情同意豁免申请”(可参考模板)(附件5)5.主要研究者简历6.伦理审查申请汇总表(附件6)(由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汇总)三、提交时间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于10月30日17:00前收齐所有材料并进行初审,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初审后,将本单位所有材料汇总并填写伦理审查申请清单(附件5),填写后将伦理申请表和伦理审查申请清单盖章,并于10月31日17:00前将所有审查材料及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清单纸质版(一式一份,原件)交至行政楼1025,审查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一一对应,盖章的Pdf版+未盖章的Word版,并

  • 关于2024年“临床医学+X”博士生招生公示 2023-10-20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加快高层次复合型临床医学人才的培养,经导师组申报、专家组评审、医学部审定,现将2024年“临床医学+X”博士生培养计划导师组名单公告如下:一、第一批“临床医学+X”博士生培养计划导师组(滚动支持)名单序号导师组成员招生专业(专业学位)指标数1李扬秋+罗钧洪105101内科学 -0512曾辉+李雪105101内科学 -0513潘集阳+任超然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4尹海燕+吕军105107急诊医学15刘宏伟+陈小佳105111外科学 -0216郑小飞+何蓉蓉105113骨科学17秦毅+马栋105113骨科学18李瑞满+杨雪松+王广105115妇产科学19王昊+董军+周庆华105118麻醉学110赵建夫+许利耕105121肿瘤学111罗良平+张冬梅105123放射影像学112张水兴+李丹105123放射影像学113刘红梅+陈填烽105124超声医学114徐浩+闫森105125核医学1二、第二批“临床医学+X”博士生培养计划导师组名单序号导师组成员招生专业(专业学位)指标数1孟宇+

  •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3-09-29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老师: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附件1),为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级以下(含中级)技术职称,在研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3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中级在职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含硕士)或中级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一)本项目为限额申报,为保证校内评审按时完成,请申报人填写《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将电子版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提交到所属单位科研秘书。(二)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将所收到的申请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医学部学科办邮箱oykyc@jnu.edu.cn,逾时不予受理。(三)医学部评审后公布拟推荐申报名单,二级法人单位即附属医院科研秘书为申报人开通账号;

  • 关于启动2024年“临床医学+X”博士生培养计划导师组选聘的通知 2023-09-28

    医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临床医学+X”博士生培养计划实施三年来,已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师生认可。现启动新一轮(2024年)导师组招生条件审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本计划实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其它一级学科博士生导师”联合招生培养的模式。1.凡列入2024年暨南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均可联合相关其它一级学科(不限于医学类)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导师组,联合申请。2.对通过审核认定的导师组予以继续支持,无需填报申报表,具体名单由医教办另行通知。二、基本条件1.导师组须具备较好的科研合作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础,且有一定的代表性成果。2.导师组双方导师需具备良好的研究生培养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须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在研项目,或主持2个及以上省部级在研项目,同时本人可支配的在研纵向经费不少于30万元。合作导师须主持国家级在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在研项目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三、申报与评审1.导师组联合申报。请于2023年10月15日(周日)中午12点前,填写《2024年“临床医学+X”博士生培养计划申报表》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件(双

  • 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 2023-09-21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粤中医函〔2017〕344号)、《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粤中医函〔2023〕154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验收对象原则上对广东省中医药局2021年度课题及2020年度延期验收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含2020、2021年立项的新冠应急专项课题),对2021年度未达到项目验收要求的课题进行研究期限变更,2020年度课题不再进行延期。2022年度课题,如已提前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及考核指标,确需提前结题,可申请结题。二、结题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一)验收通过。完成合同书规定的任务及指标,经费落实到位且使用合理合规,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授权专利。发表论文等须注明为广东省中医药局资助项目。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必须注明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复印件(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提供录用通知及论文清样),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请提供论文复印件及学术

  • 关于暨南大学红十字会2022年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表彰名单公示... 2023-09-21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通过选树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展示青年志愿者的理想信念爱心善意责任担当,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树立乐于助人勇于担当的品质,营造和谐文明进步互助的校园人文环境,助力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学校红十字会开展了暨南大学红十字会2022年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个人评选活动。经过个人申报服务队自评校红会办公室审核校红会理事会组织评审,现对暨南大学2022年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表彰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9月14日至25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实名形式向校红十字会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5223271,85220250。附件:2022年暨南大学红十字会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个人名单.pdf暨南大学红十字会2023年9月14日

  • 参与广东医学科技奖拟推荐项目公示 2023-06-20

    参与广东医学科技奖拟推荐项目公示 我单位参与完成的“晚期前列腺癌免疫联合多模态诊疗技术的创立与临床应用”项目拟申报第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暨南大学医学部反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桂荣020-85220250医学部2023年6月19日附件:参与完成第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拟推荐项目公示材料(刘婷等).pdf

  •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 2023-06-20

    各有关单位:现转发《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卫函〔2023〕996号)(附件1),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报人必须通过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科教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kj.wjw.gz.gov.cn)填报相关申请资料。(一)注册。申报人请于2023年7月5日(星期三)17:00前将个人信息报至医学部,由医学部开设申报人账号。往年已有帐号者,可继续使用。(二)申报。申报人获得账号后,通过平台填写和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本次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至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7:00;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八份)报送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各学院科研秘书请于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项目书面材料(一式八份)报送医学部,由医学部统一推荐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

  • 广东医学科技奖拟推荐项目公示 2023-06-15

    我单位拟推荐下列项目申报第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您向暨南大学医学部反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桂荣020-85220250推荐单位名称:暨南大学 医学部 2023年6月15日

  • 关于2024年广州市-暨南大学市校联合资助项目医学部拟推荐立项的... 2023-06-08

    医学部各有关单位、相关老师: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基础研究计划2024年度市校(院)企联合资助专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及学校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2024年度广州市-暨南大学市校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要求,广州市-暨南大学市校联合资助项目医学类项目立项权下放到医学部,医学部2024年度可推荐立项数为50项。经老师自主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医学部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推荐立项清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0日,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医学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李老师,020-85220250,oykyc@jnu.edu.cn医学部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