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9发布单位:学部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我校2017年度应结题项目131项,负责人须按照《国家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递交。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要求,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现将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账号请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由学院科研管理部门收集后,统一送交科技处基础科(行政办公楼603)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3、《结题报告》中“财务决算表”和“经费使用说明表”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审核盖章(行政楼223室)。办理审核时需要携带该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表和汇总表,项目负责人可用本人账号登陆学校财务系统下载打印。科技处不代办盖章手续。
4、电子附件目录和电子附件材料:在电子附件目录中列出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取得的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电子附件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6、国家基金结题的经费决算表统计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按照目前财政经费相关规定,科技项目结余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30%,请尽快完成已支付经费的报账手续。
7、电子版提交科技处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财务处审核盖章后方可提交电子版)
纸质版提交科技处截止时间:2018年1月12日(科技处审核后方可打印)
8、若项目负责人忘记账号密码,请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秘书重新发送登陆邮件。若仍然无法登陆,请尽快与基金委信息中心技术服务热线010-62317474联系。
科技处联系人:王 钊 张 卓 吴陆生 85220610 85220776
财务处联系人: 85228253
医学部联系人:李桂荣 85220250
附件1: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补充说明.docx
附件2:网上填报操作说明.pdf
附件3:阅读详细操作说明.doc
附件4: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