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9年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发布单位:学部办公室

各学院、各老师:

     广州市科创委发布2019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其中关于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要任务,结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技创新的规划布局,按择优、择重、择需的原则,重点支持在IAB产业和NEM产业具有良好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的优势学科领域,新建一批广州市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本专题申报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专题支持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领域中的任一领域。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思路清晰,近、中、远期任务和目标合理。研究方向符合国家、省、市科技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

    (二)在支持领域有坚实的研究基础和长期的业务积累,有较强的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有较强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能力,在国内或省、市内相关领域的研发处于领先地位。

    (三)具有一批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鼓励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参与实验室建设发展。科研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6人,固定研究团队2015-2017年获得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项目财政支持经费总额200万元及以上

   (四)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环境,实验室使用场地相对集中,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总值1000万元以上,建立切实可行的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实验室仪器设备提供对外开放服务,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业绩良好。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81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

   (二)项目负责人本专题在研和当年申报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

   (三)题每个学院限报1项,有在研广州市重点实验室单位的不得再申报(目前在研的学院有:理工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药学院),研究内容不得与现有已立项的国家、省、市重点(培育)实验室重叠。

   (四)项目申报材料中实验室固定人员、场地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省、市重点(培育)实验室相关内容重叠。

因学校限报1项,请各学院根据要求组织申报,择优推荐,并请于525前递交

1、纸质申报书(附件1)一式五份;

2、纸质附件材料一份;

3、项目推荐表一份(附件5);

至科技处平台科(行政楼607),逾期不予以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和数量,择优推荐。

四、申报材料

通过学校初评,推荐申报的单位,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原件一式两份。

附件材料包括:

(一)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附件4)。

(二)项目组全部成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科研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的职称相关证明材料。

(四)科研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中的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2015-2017年)获国家、省、市立项科研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实验室场地面积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总值明细清单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八)相关单位合作共同申报的,需提供合作协议。

五、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分期拨付方式,全市拟支持新建广州市重点实验室不超过10家,每个领域支持不超过2家(五个支持领域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分别排序,择优支持),每家市财政支持经费200万元,立项后拨付支持经费的60%,次年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支持经费的40%

六、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20194月,实施期限2年。

七、联系方式

医学部:李桂荣,85220250

学校科技处:朱星谕、刘百联,85223797

广州市科创委创新平台处:廖晨、林爱华,8312416083124060

附件:

1、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x

2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pdf

3  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南.pdf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pdf

5、广州市重点实验室学院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