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2发布单位:综合办公室

各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496号,见附件1)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方案》(粤卫办〔201738号,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2)要求,我校正式启动2018年度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名额:

医学领军人才(其中中医类可占20%)。根据2017年第一批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专业及地区分布情况,第二批医学领军人才的遴选推荐名额向第一批未覆盖的地区和专业以及其他特殊、紧缺专业倾斜。推荐专业重点向护理、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医疗美容科、传染科、地方病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病理科等,以及其他特殊、紧缺专业倾斜。各直属附属医院可推荐医学领军人才3名(含中医类别)、杰出青年医学人才20名(含中医类别)。

二、推荐条件

“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为能够代表国内外一流临床医学水平并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或者具有临床应用与创新能力及发展潜力的杰出医学人才,基本条件如下(详细推荐条件请见附件2):

(一)医学领军人才

具有1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每年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时间不少于8个月,已取得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粤连续工作或签订劳动合同五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11日后出生)。

(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

具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卫生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311日后出生)。

(三)中医药领军人才

具有1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每年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时间不少于8个月,已取得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粤连续工作或签订劳动合同五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11日后出生)。

(四)杰出青年中医药人才

具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卫生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311日后出生)。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向附属医院提交申请材料

拟申报人员向附属医院提交申请材料申报材料相见第四条。

(二)附属医院按通知和方案要求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申报对象。附属医院请1029日之前按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医学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医学部组织人才项目推荐专家组专家进行遴选,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并经公示后报省卫生计生委。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每位推荐人选各1;

2. 获单位推荐人选的《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申报书》一式10份;

3.《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医学人才推荐名册》1份;

以上材料均采用A4纸双面打印,无需进行精装、塑封等装饰。附件材料包括相关学历、执业证书、单位聘用证书、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统一装订在申报书里。

4. 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1份。

联系电话:885220250

电子邮件: 185684612@qq.com

联系人:李桂荣  董 军

附件:

1.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2. 粤卫办【2017】38号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医学部

2018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