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1发布单位:党政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粤中医函〔2017344号)《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粤中医函〔2021183号)有关规定,为做好今年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广东省中医药局2019年度课题及2018年度延期验收课题

2020年度课题,如已提前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及考核指标,确需提前结题,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申请结题的项目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必须注明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复印件(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提供录用通知及论文清样),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请提供论文复印件及学术会议所发证书。

2.如出版专著,请提供所写主要章节的复印件。

3.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专利,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验收方式及程序

(一)2018年度延期验收课题采用原程序结题验收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原则上予以终止结题。

(二)2019年度课题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出结题验收申请或变更实施期限申请,逐级上报,具体程序见附件3由推荐单位组织课题验收结题工作,验收结题采取材料验收方式。项目验收专家组由3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1名担任组长),专家组成员与被验收项目无利益关系或其他直接关系,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多余一人

四、时间要求

各课题负责人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621,项目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623日。

纸质材料包括:《2021年广东省中医药局课题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终止)申请书》(附件22018年度延期验收课题填写一式四份)《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延期申请书》(在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并保存提交,系统自动生成PDF文件后下载,一式四份)

请各学院2021628将材料报送医学部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行政楼1025),逾期不予受理。2018年度延期验收课题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oykyc@jnu.edu.cn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所辖中医药课题后期管理的组织实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验收结题等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二)凡申请结题材料弄虚作假、逾期没有申请验收结题或因主观原因导致终止结题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申报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资格,并登记不良信用记录信息。对未能按合同提供相关条件或管理不善导致项目终止结题的承担单位,取消3年内申报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资格。对年度结题率或总结题率低的项目推荐单位,广东省中医药局将按相应比例核减下一年度推荐项目数额。

六、其他事项

1.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课题立项后的管理,督促课题组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2.2021年度仅开展一次结题验收工作,2018年度延期课题可以在2021年申请结题。

3.相关管理文件和表格可在以下链接下载:

广东省中医药局网站(网址:http://szyyj.gd.gov.cn/

广东省中医药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zyky.gdmde.net/

联系方式

李老师,020-85220250


附件1 结题验收或项目实施期限变更(延期)申请程序.doc

附件2 2021年广东省中医药局课题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 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验收结题专家(组)意见表.doc

附件4 2021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项目结题验收清单.xls

 

医学部 

202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