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暨大医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7发布单位:党政办公室
医学部各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学校建校115周年暨董事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这一年,医学部各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学校工作大局,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为充分反映和梳理2021年暨大医学具有重要影响的事件,进一步凝聚力量、鼓舞斗志,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暨大医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以医学师生为主体,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党的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疫情防控、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和影响的事件。
二、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推荐本单位1至3件大事,并将反映本单位亮点工作的相关资料报送医学部。
2.汇总初评。医学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事件进行汇总梳理,组织评审会,拟定出15至20件大事。
3.师生推选。组织师生参与网络投票评选活动。
4.评选公布。医学部对选票结果统计汇总评审,评选出“2021年暨大医学十件大事”,公布评选结果。
三、评选要求
1.医学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推荐的事件要真实准确,报送材料文字言简意赅,突出事件的重要意义和社会影响力。
2.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单位师生员工的意见,使得“2021年暨大医学十件大事”的评选过程成为师生员工了解、宣传暨大医学的过程。
3.医学各单位、医学部机关请于2021年12月16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行政楼10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xuebu@jnu.edu.cn,联系人:马钰滢、肖雅涵,联系电话:85220248。
暨南大学医学部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