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附属医院固定资产及软件类无形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发布单位:党政办公室
各附属医院: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及《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要求,各附属医院要认真做好资产管理各项基础性工作,定期开展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安全完整。为加强附属医院资产管理,全面摸清资产现状,学校定于2022年3月至6月期间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在账的固定资产及软件类无形资产。
二、时间安排
各附属医院自查:即日起至4月26日
医学部抽查:2022年5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抽查:2022年6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清查内容
1. 医学部已导出资产清单,请各附属医院对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核实在账固定资产与实物是否相符,核实资产系统中登记的使用人和存放地点是否真实准确,检查资产标签张贴是否规范,清理资产借用、闲置和待报废等情况,检查用于教学科研单价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下称“贵重仪器设备”)加入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信息化管理情况,检查海关监督期(从海关放行时间起算3年)内减免税仪器设备挂牌管理情况。
2. 对本单位使用的软件类无形资产进行盘点,核实在账应用软件是否仍在正常使用。
四、清查要求
各单位对照资产清单对资产进行逐件清点核实,并如实反馈清查结果。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各教职工应积极配合并协助开展盘点工作,下阶段学校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部分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对资产台账的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1. 资产数据信息(资产名称、型号规格、机身号等)有误的,应联系医学部进行更正。
2. 存放地点发生变化的,应联系医学部在资产系统中进行修改。
3. 资产使用人发生变动的,应联系医学部在资产系统中提交使用人调整申请,附属医院在打印变动申请单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报送资产管理部门进行修改。各单位应对资产系统中使用人信息仍记录为已退休、已调离人员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实,按实际使用人进行修改,资产管理部门将对资产使用人信息进行重点核查。
4. 资产标签脱落或模糊的,应及时进行补贴或更换。
(二) 清理资产使用情况。
1. 如有闲置可供校内调剂的资产,应联系医学部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闲置调剂,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2. 如有已不能使用需淘汰报废的资产,应联系医学部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报废申请,打印申请单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归口资产管理部门。不同类别的资产请分开表格申报。
3. 如有资产借出情况,应核查借出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借出资产是否按时归还。
4. 如发现有资产丢失情况,应查明具体原因,联系医学部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报失申请,打印申请单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同时还需提交丢失事故相关情况的详细说明及处理意见(需经当事人、证明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是因被盗造成丢失的,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报案回执或学校保卫部门的证明。不同类别的资产请分开表格申报。
5. 如发现贵重仪器设备未加入共享平台,应提交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控制器申请列表,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饶欣远老师(石牌校区行政楼307)规范使用贵重仪器设备。
6.如发现海关监督期内减免税仪器设备未挂牌管理,未能张贴海关减免监管设备标识牌,应及时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管理处(石牌校区行政楼310)打印标识牌,按要求张贴标识牌。
(三)根据自查结果如实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表格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4月26日前报送医学部邮箱:yixuebu@jnu.edu.cn。
1. 如存在“有账无物”的情况,填写“暨南大学资产清查盘点有账无物登记表”,已在资产系统提交过报失申请单的,请在备注栏填写变动单据号。
2.如存在“有物无账”的资产,请填写“暨南大学资产清查盘点有物无账登记表”。
3.对本单位资产清查盘点情况做好数据汇总和工作总结,填写“暨南大学资产清查盘点自查情况汇总表”。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请严格参照本通知组织开展本单位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于4月26日前将“资产清查盘点自查情况汇总表”报送医学部邮箱:yixuebu@jnu.edu.cn。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事业资产科;电话:85228595、85228239;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230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电话:85220480、85221242、85228391;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310、308、307室
医学部党政办;电话:85220248;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1012室
医学部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