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医学伦理审查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9发布单位: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使我校医学伦理审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拟定于2022年10月召开2022年第二次伦理审查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不含附属医院)
1、2021-2022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2020年后获批省、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提交时间
序号 |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1 | 2022年10月13日前 | 申请人填报伦理申请材料 |
2 | 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16日 | 各二级单位审核提交伦理 申请材料。 |
3 | 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0日 | 医学伦理委员会秘书审核伦理 申请材料 |
4 | 待定 | 召开2022年第二次医学伦理 审查会议 |
三、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所需清单及模板见附件1;
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原件)交至行政楼1025,逾期递交则不予在此次伦理审查中受理。
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一一对应,盖章的Pdf版+未盖章的Word版,并保证内容及版本号版本日期等完全一致)请发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科研项目名称-学院简称-负责人姓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项目范围不包含临床医学研究、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此类项目的伦理审查可在开展该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内进行。
2、伦理审查正式批件有效期到期后(正式伦理批件的有效期为1年),需要申请延长批件有效期,申请人应在“伦理审查批件”规定的提交(年度/定期)研究进展报告日期前1 个月,提交(年度/定期)研究进展报告。
3、对于未经伦理批准开展/实施的研究,文章发表阶段不予补办伦理审查批件。请各位研究者遵照国家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实施研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骄阳,李桂荣;联系电话:020-85220250
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