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4发布单位: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老师: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卫办科教函〔2022〕16号)(附件1)精神,为做好2023年广东省医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医疗卫生健康工作(不含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中的重点科学问题。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1号令)要求,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通过伦理审查的方可推荐。所有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1日。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级以下(含中级)技术职称,在研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3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中级在职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含硕士)或中级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本项目为限额申报,采取“依靠专家、择优申报”的原则,为保证校内评审按时完成。
请有意向申请的人员填写《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将电子版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提交到各单位科研办。
请各单位科研办于2022年11月7日下午5时前将所收到的申请材料及汇总表(Excel及盖章扫描件,附件3)提交至医学部学科办邮箱oykyc@jnu.edu.cn,逾时不予受理。
(二)医学部评审后公布申报名单,二级法人单位即直属附属医院科教办为申报人开通账号,并通知申报人登录系统(http://kj.gdmde.net/)进行填报。二级非法人单位即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其他单位科研办请将推荐申报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于2022年11月10号下午5时前联系医学部李老师进行开通。
三、网上申报程序
(一)系统注册。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启用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j.gdmde.net/),实行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审核及推荐。
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由于省卫健委首次采用网上填报,请申报人仔细阅读相关手册,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如项目可行性报告、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注意事项
1、 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3年内申报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同时3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各级科技部门项目。
2、 伦理审查由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伦理委员会负责,所提交的伦理审查报告须包含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由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应提交说明,由本单位伦理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
3、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必须落实自筹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对监管失职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4、项目申报单位应合理安排项目内容、目标及总经费,如获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须与申报书一致。其中,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
5、经卫健委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6、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五、校内申报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和单位审核截止时间。
1、网上申报和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下午5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项目申报者尽早上网提交申报书,避免因临近申报截止日提交、网络繁忙而导致提交不成功。
2、推荐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统一为2022年12月1日下午5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办于2022年12月1日下午5时前将所有推荐项目的《形式审查表》(每个推荐项目一份、附件1)、推荐汇总表交至医学部学科办(行政楼1025)。
联系方式:李老师,85220250 ,oykyc@jnu.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