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发布单位:医学部/党委医学工作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粤中医函〔2017344号)《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粤中医函〔2023154)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原则上对广东省中医药局2021年度课题及2020年度延期验收课题进行结题验收(20202021年立项的新冠应急专项课题),对2021年度未达到项目验收要求的课题进行研究期限变更,2020年度课题不再进行延期。

2022年度课题,如已提前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及考核指标,确需提前结题,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

(一)验收通过。完成合同书规定的任务及指标经费落实到位且使用合理合规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授权专利。发表论文等须注明为广东省中医药局资助项目。

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必须注明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复印件(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提供录用通知及论文清样),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请提供论文复印件及学术会议所发证书。2.如出版专著,请提供所写主要章节的复印件。3.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专利,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为不通过。

1总体上完成合同书任务及指标不到80%

2)提供的验收资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资料

3)擅自变更项目承担单位或负责人、项目组成员

4)擅自修改合同书中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但未能解决和做出说明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

三、验收方式及程序

(一)2020年度延期验收课题采用原程序结题验收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原则上予以终止结题。

(二)2021年度课题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出结题验收申请或变更实施期限申请,逐级上报,具体程序见附件1由推荐单位组织课题验收结题工作,验收结题采取材料验收方式。项目验收专家组由3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1名担任组长),专家组成员与被验收项目无利益关系或其他直接关系,同一单位的专家只能一名

四、时间要求

各课题负责人202373前完成网上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3711将《2023年广东省中医药局课题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oykyc@jnu.edu.cn,若为项目承担单位需在系统提交结题审核。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2023712将纸质材料报送医学部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行政楼1025),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包括《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终止)申请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延期申请书》(在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并保存提交,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PDF文件后下载,一式四份,验收申请书务必带水印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所辖中医药课题后期管理的组织实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验收结题等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二)凡申请结题材料弄虚作假、逾期没有申请验收结题或因主观原因导致终止结题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申报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资格,并登记不良信用记录信息。对未能按合同提供相关条件或管理不善导致项目终止结题的承担单位,取消3年内申报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资格。对年度结题率或总结题率低的项目推荐单位,广东省中医药局将按相应比例核减下一年度推荐项目数额。

2022年度仅开展一次结题验收工作。相关管理文件和表格可在广东省中医药局网站(网址:http://szyyj.gd.gov.cn/)或广东省中医药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zyky.gdmde.net/)下载。

联系方式

李老师,020-85220250

 

附件:

附件1 粤中医函(2023)154号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pdf

附件1 粤中医函(2023)154号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wps

附件2 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清单.xlsx

 

暨南大学医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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