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5年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6发布单位:医学部/党委医学工作部

各有关单位:

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以下简称科技奖)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全国肿瘤医学领域唯一的社会科技奖励,按照《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章程》和《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办法》规定,现将2025年科技奖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 推荐单位包括:各专业委员会,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肿瘤医院,综合医院肿瘤中心,研究所,医学相关高等院校(见附件1)。各推荐部门(单位)推荐指标不超过5个,要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和等级,推荐一等奖的项目落选后不再进入二等奖评审。

2. 已获得国家科技奖和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项目不再重复推荐;如当年同时推荐了国家科技奖或其他同类医学社会科技奖励,在其公布获奖后,将自动终止本项奖励的评审程序。

3. 已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技奖励二等奖的项目只能申报科技奖一等奖,已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技奖励一等奖的项目不得申报科技奖。

4. 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第一完成人进行推荐。

5. 科技奖全程采用系统推荐和评审,完成单位须使用“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平台”(http://caca.qhvoting.com)或协会网站“科技奖励”栏目(http://www.caca.org.cn/kjps/index.shtml)填写《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参照科技推荐工作手册要求(见附件1)整理推荐书及附件,推荐科普类项目请注意推荐工作手册中《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科普类项目推荐评审细则》相关说明。

6. Holistic Integrative Oncology(HIO)英文期刊投稿、录用及引用情况在“其他证明”中体现。

7. 各推荐单位和完成单位要做好形式审查工作(见附件1中形式审查不合格要点)。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逾期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推荐时间

1.本次科技奖申报为限额申报,暨南大学为推荐单位限推荐5项,学校各二级单位为申报单位,每个申报单位有且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3月3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前发送《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系统生成)至邮箱oykyc@jnu.edu.cn,以便学校统筹推荐,过期不予受理。

2.各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在推荐系统上提交相关材料。

3.纸质版材料请于2025年4月3日(星期四)下午5:00前报送至医学部学科办,过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

1.纸质版推荐书1套(原始件1套,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2.《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系统生成)。

3.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2)。每个推荐项目所提出的回避专家人数不得超过2人。

3)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

4.科普奖推荐项目需附1套科普作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020-85220250,oykyc@jnu.edu.cn

  址:行政办公楼1025室

 

附件:

1.2025年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docx

2. 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医学部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