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前沿生物技术” 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0发布单位:医学部/党委医学工作部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老师: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前沿生物技术”重点专项 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限项要求

请认真查阅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详细了解申报条件和限项要求等。申报通知网址:https://service2.most.gov.cn/sbzn_d/。申报指南下载方式:登录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栏——“申报指南”栏,查看或下载相应的指南。重要提示:指南文件下载已加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关于国科管系统账号。请已有系统账号的老师使用原账号登录,如忘记密码,可通过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如需新开通账号,请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注册申报用户流程表》(附件1),由学院科研秘书收集汇总后,发送到指定邮箱oykyc@jnu.edu.cn,学校系统管理员将统一为老师开通账号。

二、申报程序

本次指南所涉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采取一轮申报的程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具体申报工作如下。

(一)申报意向征集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2),各学院科研秘书收集汇总后于3月2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oykyc@jnu.edu.cn。针对同一指南方向的项目或课题,存在多个团队重复或交叉申报的,要求学院加以整合。

(二)网上填报

项目负责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工作的依据。

因任务特殊,项目牵头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天,自 2025年3 月12日至3月31日16:00。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组织推荐

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我校项目推荐单位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请在填写申报书时推荐单位处填写“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每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四)形式审查

专业机构将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要点附于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后

三、项目申报附件要求

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认真阅读重点专项指南、申报书填报说明等,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报书。根据指南要求及往年专项申报经验,请提前准备如下附件:

(一)联合申报协议

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协议签署时间应明确体现。

我校作为项目(课题)牵头单位的,建议一对一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可参考附件3)。协议签署签前需先在暨南大学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jnu.edu.cn/app/portlet/index.jsp)进行审批,申报人在合同管理系统上发起合同审批,经学院审核后,发送给医学部审批。如与广州市外单位签署协议,建议至少预留两周以上时间准备联合申报协议签署。

(二)诚信承诺书

项目(课题)牵头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

(三)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

需在国科管系统上传项目(课题)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证明。

(四)外籍港澳台专家证明材料

项目(课题)负责人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的,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并应提供相应聘用材料。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

(五)配套经费承诺函

对于明确配套经费的项目,应提供自筹经费来源证明,明确配套金额。原则上学校不提供配套经费,建议由合作企业提供配套经费,并出具配套经费承诺函;指南无自筹经费要求的专项,无需提供配套经费承诺函。

(六)法规伦理要求

1.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的项目,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2.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暨南大学生物安全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项目,须遵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伦理规范。在项目正式实施前,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5.涉及人工智能的项目,应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国家相关规定的伦理要求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等伦理规范。

6.涉及科技伦理的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和主要参与者应加强科技伦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要求,尊重国际公认的伦理准则。若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方案的,项目承担单位应重新向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交更改研究方案后的科技伦理审查意见。

四、学校医学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桂荣

联系电话:020-85220250

电子邮箱:oykyc@jnu.edu.cn

附件: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注册申报用户流程表.docx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意向征集表.xls

    3.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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