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 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3发布单位:医学部/党委医学工作部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老师:

 

按照《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 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网上填报。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附件3),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2、组织推荐。广东省疾控局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1、申报账号:已有系统账号的申报人请使用原账号申报,无账号的申报人可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注册申报用户流程表》(见附件1)申请开通,需重置密码的申报人可联系学校管理员。

2、网上填报: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申报时间:

因任务特殊,项目牵头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天,自2025年3月27日至4月9日16:00。因受理时间紧,盖章相关材料可在 4 月 14 日前补充提交。

5、申报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牵头和参与单位申报资格请遵照国家疾控局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

6、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三、联系方式

1.国家疾控局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010-88387129,010-88387238

2.学校医学部

 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行政办公楼1025室):

 李老师020-85220250oykyc@jnu.edu.cn


附件: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注册申报用户流程表.docx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意向征集表.xls

3.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板).doc


    

                               医学部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