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请推荐广东省卫生健康食品安全有关专家...
2022-05-10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国卫食品发〔2021〕34 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关于规范做好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监便函〔2022〕48 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为适应卫生健康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分工需要,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和咨询作用,加强我省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宣传交流相关管理工作的科学、民主决策,提高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水平,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拟组建广东省卫生健康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专家组、卫生健康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请推荐省卫生健康食品安全有关专家委员会专家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附件1)进行推荐:一、2015 年聘任的广东省卫生健康首席专家纳入专家委员会管理,并在本次专家委员会组建过程中一并完成换届。二、请各单位推荐在食品安全标准、营养健康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相关专家若干名。三、推荐专家按专业分类、按能力排序,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优先聘任,符合条件的专家可
-
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暨南大学医学联合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4-29
各二级单位、各位老师:根据《暨南大学医学联合基金管理办法》、《暨南大学医学联合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暨通〔2021〕51号)及2022年暨南大学医学联合基金工作安排,启动2022年度医学联合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暨南大学医学联合基金分为两类项目:“临床医学+X”交叉揭榜挂帅项目、自由申请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临床医学+X”交叉揭榜挂帅项目(一)榜单发布根据前期征集的2022年暨南大学医学联合基金“临床医学+X”交叉需求,经需求方审核推荐、专家组评估论证,共确定11个“临床医学+X”交叉榜单需求(其中暨南大学附属第六医院5个,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6个,见附件1),现面向全校公开发布并组织揭榜申报。(二)揭榜方条件1.揭榜方须组建“临床医学+X”科研攻关团队,团队内部应有明确分工合作机制,“X”所属一级学科应与临床医学不同;2.揭榜方牵头人须为暨南大学在职科研人员,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每个揭榜方只能参与1个项目的揭榜;3.揭榜方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能对发榜需求提出可行方案,协助需求方完成发榜任务,掌
-
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2022-04-29
各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老师: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中华医学会关于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医会科评函〔2022〕40号)》及广东省医学会《关于推荐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的通知(粤医会〔2022〕7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渠道中华医学科技奖下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卫生管理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青年科技奖。接受以下两种渠道推荐:(一)单位推荐我校通过广东省医学会推荐,省医学会原则上采取限额推荐,若申报超出名额上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荣获第三届广东医学科技奖医学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项目优先推荐。(二)科学家推荐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及工程管理学部的中国籍院士3人以上(含3人)可联合推荐本学科领域的1项候选项目或1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具有推荐资格的院士名单以中国科学院网站(http://www.cas.cn)和中国工程院网站(http://www.cae.cn)发布的名单为准。每位院士只能联合推荐1项或1人。二、推荐及申报要求1.拟申报者请登录系统填报及推荐
-
关于启动2022年“临床医学+X”博士生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4-28
医学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医学教育是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为更好地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新任务,进一步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要求,加快高层次复合型临床医学人才的培养,经医学部研究报学校同意,现启动2022年“临床医学+X”博士生培养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计划宗旨“临床医学+X”博士生培养计划,旨在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交叉的优势,加快培养“医生+科学家”高端人才行动计划。其中“临床医学”是指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类别,“X”是指其它一级学科领域。本计划主要面向临床诊疗、生命健康、药物创新等领域,旨在引导促进临床医学与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生命科学、人工智能、材料、药学、电子信息、光学工程等学科领域在研究生与科研上的交叉融合,一方面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坚持需求导向,真正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服务健康中国与教育强国战略。二、申请对象与基本条件本计划实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其它一级学科博士生导师”联合招生培养的模式。1、凡列入2022年暨南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的临床医学专业学
-
关于第十届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暨南大学拟推荐人选的...
2022-04-25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国卫办人函〔2022〕101号),我校推荐第十届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2名。按照遴选条件,学校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经前期摸底、资格审查及专家评选,拟推荐人选为曾辉教授、王璐研究员。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医学部联系。联系人:李宇淼、李桂荣,联系电话:020-85220250,邮箱:oykyc@jnu.edu.cn,地址:行政办公楼1025室。医学部 2022年4月25日
-
2022年通过医学专业学位教指委审议拟新增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
2022-04-13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师德师风审核、学校科技处科研清单审核、研究生院复核,并由教指委推荐、医学专业学位教指委审议,拟新增以下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现予以公示:一、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15人)帅翰林、张武、毕伟、王晶、米雪松、潘红卫、赵建夫、梁晓峰、马文军、李天旺、耿庆山、刘木彪、于向荣、秦毅、杨明明二、专业学位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55人)蓝卫忠、彭晓燕、陈旭、李冬梅、周宁、齐妍、庞丽娟、陶涛、雷冬竹、戴新贵、刘俊、成浩、张治明、彭丽秀、邓烈华、林颢、魏劲松、曲义坤、黎洪棉、蒿艳蓉、马红霞、程喜平、李新春、周新科、任亦星、郭晓兰、马代远、王显飞、廖萱、卢秀兰、罗海燕、胡炎伟、高霞、耿岚岚、卢根、江华、刘鸿圣、李昆、李静、潘殿柱、冯艳红、楼慧玲、吴梅、何凌、卢震辉、卢冠铭、覃月秋、张永海、吴智勇、蔡林波、罗春英、刘再毅、梁长虹、李永浩、李力人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43人)罗伟香、彭粤铭、赵清桐、侯辉歌、肖泽宇、刘丹、陈家旭、杜以宽、李慧、王攀攀、曾俊杰、赵晓旭、张波、万槐斌、李
-
2022年通过医学分委会审议拟新增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公...
2022-04-13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师德师风审核、学校科技处科研清单审核,研究生院复核,经学科组审议、医学分委会审议,拟新增以下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现予以公示:一、新增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5人)临床医学:赵建夫药学:张章、胡平基础医学:朱丽红、王一阳二、新增学术学位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3人)药学:李冬利(五邑大学)、甘礼社(五邑大学)基础医学:康林(深圳市人民医院)三、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28人)临床医学:纪志盛、林振、李琰、李水秀、邹婧、李银、黄信、廖选、陈征、潘京华、肖泽宇基础医学:吕国华、王露、徐玲、李静、李永军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刘丹中西医结合:颜显欣中医学:高黎、马庆宇、邱佐成药学:邹剑、张雪娟、黄郑炜、彭婷婷、刘畅、胡亚剑护理学:梁荫基四、新增学术学位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3人)基础医学:孙继超(深圳市人民医院)、杨传彬(深圳市人民医院)、李志杰(深圳市人民医院)公示期: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5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
医学部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
2022-04-06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22〕22号)(附件1)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面上项目申报要求(一)限额推荐:我校2023年度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面上项目限额16项;2023年度不设立专项研究项目。(二)申报者条件:申报者需为我校从事中医药研究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仅限中级及副高技术职务;获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不具有中级技术职务者须经2位高级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推荐专家。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担广东省中医药局在研科研项目2项及近3年应结题而未提交结题材料被中止研究的人员不允许申报。(三)项目应具备条件:(1)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中医药医疗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充分体现我省中医药研究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2)研究思路清晰,立题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科学、可行;(3)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及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对提高临床疗效和学术水平有一定意义;(4)有一定的科研工
-
2022年通过初审拟推荐审议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2022-04-01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师德师风审核、学校科技处科研清单审核,研究生院复核,以下人员符合资格,现予以公示: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1人)第二临床医学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杨明明(需上会讨论)公示期: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求报本人真实身份,有具体事实,并实名提交书面材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0-85226439,办公地址:暨南大学医学部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021室。暨南大学医学部2022年4月1日
-
关于涉及人的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受理的通知
2022-04-01
各有关单位、老师:为做好涉及人的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拟定于2022年4月召开2022年第一次伦理审查会议,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需要正式伦理批件者,向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流程(附件1)二、申请所需材料1.伦理申请表(可参考模板)(附件2)2.详细研究方案(可提交科研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3.涉及人的医学研究请提交“知情同意书”(可参考“知情同意书模板”撰写)(附件3)4.若符合条件不需要“知情同意书”,请提交“知情同意豁免申请”(可参考模板)(附件4)5.主要研究者简历6.伦理审查申请清单(附件5)(由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汇总)三、提交时间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于4月6日17:00前收齐所有材料并进行初审,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初审后,将本单位所有材料汇总并填写伦理审查申请清单(附件5),填写后将伦理申请表和伦理审查申请清单盖章,并于4月8日17:00前将所有审查材料及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清单纸质版(一式一份,原件)交至行政楼1025,审查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一一对应,盖章的Pdf版+未盖章的Word版,并保证内容及版本号
-
2022年通过初审拟推荐审议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2022-03-30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师德师风审核、学校科技处科研清单审核,研究生院复核,以下人员符合资格,现予以公示:一、认定专业学位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4人)附属第五医院(河源市深河医院):李力人附属爱尔眼科医院:李永浩广东省人民医院:刘再毅、梁长虹二、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5人)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李天旺第二临床医学院(深圳市人民医院):耿庆山珠海市人民医院:刘木彪、于向荣、秦毅三、新增专业学位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68人)附属爱尔眼科医院:蓝卫忠、彭晓燕、陈旭、李冬梅(需上会讨论)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周宁(需上会讨论)、齐妍、庞丽娟、陶涛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肖泽民(需上会讨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雷冬竹(需上会讨论)、戴新贵、刘俊、成浩、张治明、彭丽秀、李海鹏(需上会讨论)、谢辉(需上会讨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邓烈华、林颢、魏劲松茂名市人民医院:曲义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黎洪棉、路文盛、蒿艳蓉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马红霞、程喜平、李新春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周新科川北医学院:任亦
-
医学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州市-暨南大学市校联合资助项目的通...
2022-03-30
医学部所属各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市科学研究计划的导向作用,支持和强化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联合我校共同设立“市校联合资助项目”。“市校联合资助项目”属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和《暨南大学关于广州市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项目管理。现启动2023年度广州市-暨南大学市校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一、经费投入广州市科技局、学校(除医学部)、医学部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市校联合资助项目。2023年度,广州市科技局投入140万元,学校(除医学部)投入240万元,医学部投入960万元,合计1340万元。二、项目组织与实施2023年度暨南大学-广州市市校联合资助项目将设立62项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支持强度20万元/项)。医学部负责学部50项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市校联合资助项目的遴选立项(简称“医学部市校联合资助项目”)。三、医学部市校联合资助项目申报条件本专题申报要求应符合广州市科技局公布的总申报通知(http://kjj.gz.gov.cn/xxg
-
关于开展第四届广东省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3-29
关于开展第四届广东省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近日第四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奖类型及推荐渠道本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申报人请登录“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http://gdkp.medmeeting.org/Home/Login/)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步骤查看“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二、申报要求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推荐项目应是2014年3月31日至2020年3月31日内完成的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2年3月3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已出版发行的作品(曾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国家、省级科技部门科技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推荐广东医学科技奖)。(一)申报医学科学技术奖时应确定奖项等级,申报上等级奖项目若落选不再参与下等级奖项目评审。(二)参照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要求,第二、三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本届推荐项目完成人。(三)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和省级科技部门科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