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广东省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发布单位: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学会关于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医会【2023】78号)精神,第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奖类型及推荐渠道
本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申报人请登录“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http://gdkp.medmeeting.org/Home/Login/)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步骤查看“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推荐项目应是2015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3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出版发行的作品(曾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国家、省级科技部门科技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推荐广东医学科技奖)。
(一)申报医学科学技术奖时应确定奖项等级,申报上等级奖项目若落选不再参与下等级奖项目评审。
(二)参照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要求,第三、四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本届推荐项目完成人。
(三)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和省级科技部门科技奖及中华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四)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项目主要成果应为第一完成人所有;
(五)为增加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各项目完成单位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期要求不少于7天。
(五)《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书》(下称推荐书,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是科技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依据,申报人员应严格按要求在推荐系统中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并上传附件;各相关单位应严格审查提交材料的完整和真实性,并承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推荐材料明细:
①纸质推荐书(附件3)与推荐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主件从推荐系统导出,并带有水印;佐证材料附件可为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②项目公示情况说明(附件4);③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5)。
另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推荐项目还需附加相关科普作品。对科技奖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推荐项目,可申请专家回避(附件7)。
提交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不另加封面)和电子版材料一份。其中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1025室,电子版材料以“第一完成人+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名”命名以PDF压缩版发送至邮箱:oykyc@jnu.edu.cn。
三、推荐时间
网络推荐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6月10日;电子版及纸质版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李老师(020-8522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