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5发布单位:医学部/党委医学工作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称“省基金委”)近及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

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限制要求

1.项目仅面向省基金依托单位(已经注册具备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申报,申请人应为粤港澳地区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每个申请人限申请1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

  (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申请人申请和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3)申请人2024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4)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2.申请面上项目的博士后出站时间须在2024年7月27日(含)以后,且原则上应从合作导师所在的二级单位申请。

3.面上项目申请人在申报开始日前无在研主持(2024年资助期满除外)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1)涉及医学和动物伦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多单位参与的涉及伦理学研究的申请需分别提供各参与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证明文件。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和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接受医学伦理和动物伦理的相关审查申请时间节点、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

2)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应随申请书提交生物安全保障承诺。在校外实验室开展的实验活动由校外实验平台出具。

3)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需向科技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申请行政审批的项目,申报时应提供《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人类遗传资源活动承诺函》。暨南大学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专家委员会接受人遗资源研究的相关审查申请时间节点、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经费管理要求

1.项目经费使用均试行“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各依托单位应根据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要求,制定“负面清单+包干制”内部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向省基金委完成制度备案。

3.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应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粤财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跨境港澳的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可按照港澳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合作研究要求

1.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

2.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模板可参考附件4),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盖章扫描件)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注:请于202474日前,登录学校门户,在合同管理系统提交合作协议电子版(如参与单位为企业,请在“合同说明 ”里声明关联关系),经二级单位、科技处审核后方可提交合作协议纸质版至科技处(行政楼607室)盖章。

3.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已有申报系统账号者继续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如更换手机号码的请联系科技处在系统修改;新用户请提供有效身份信息到二级单位管理员处开设账号。

  (二)申请人须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请参考申报系统里申请书“形式审查要点”模块内容),经二级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5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三)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制度备案操作指引以及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

四、申报工作安排及要求

时间节点

工作安排

要求/备注

 

医学部初评

医学部所属各单位请6月28日前将面上项目申请书初稿电子版(使用附件7面上项目申请书模板)+申报清单(Excel版及盖章扫描版,附件5)发送至邮箱oykyc@j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024年7月5日前

项目申请人

网上提交申请书。

2024年7月10日前

二级单位

网上审核提交申请书。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是否涉及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等进行审核,不得提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请书。

2024年7月24日前

科技处

网上审核提交申请书。


五、联系方式

(一)医学部:李宇淼、李桂荣,020-85220250

(二)学校科技处:岑施颖,85223797

(三)省基金委:

1.指南业务咨询:李智英、王倩,020-87583596、87567870

2.申报业务咨询电话:陈佳思、周晓燕,020-87567835、87567807

(四)网络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附件:

1.面上项目申报指南.pdf

2.医学和动物伦理审查相关通知和附件.rar

3.人类遗传资源活动审查相关通知和附件.rar

4.项目合作研究框架协议书参考模板(申报阶段使用).docx

5.二级单位推荐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清单.xlsx

6.平台推荐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清单.xlsx

7.项目申请书模板.rar

8.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doc


 

医学部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