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暨南大学红十字会2022年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表彰名单公示...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通过选树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展示青年志愿者的理想信念爱心善意责任担当,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树立乐于助人勇于担当的品质,营造和谐文明进步互助的校园人文环境,助力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学校红十字会开展了暨南大学红十字会2022年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个人评选活动。经过个人申报服务队自评校红会办公室审核校红会理事会组织评审,现对暨南大学2022年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表彰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9月14日至25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实名形式向校红十字会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5223271,85220250。附件:2022年暨南大学红十字会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个人名单.pdf暨南大学红十字会2023年9月14日

2023-09-21
  • 参与广东医学科技奖拟推荐项目公示 2023-06-20

    参与广东医学科技奖拟推荐项目公示 我单位参与完成的“晚期前列腺癌免疫联合多模态诊疗技术的创立与临床应用”项目拟申报第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暨南大学医学部反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桂荣020-85220250医学部2023年6月19日附件:参与完成第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拟推荐项目公示材料(刘婷等).pdf

  •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 2023-06-20

    各有关单位:现转发《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卫函〔2023〕996号)(附件1),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报人必须通过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科教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kj.wjw.gz.gov.cn)填报相关申请资料。(一)注册。申报人请于2023年7月5日(星期三)17:00前将个人信息报至医学部,由医学部开设申报人账号。往年已有帐号者,可继续使用。(二)申报。申报人获得账号后,通过平台填写和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本次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至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7:00;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八份)报送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各学院科研秘书请于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项目书面材料(一式八份)报送医学部,由医学部统一推荐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

  • 广东医学科技奖拟推荐项目公示 2023-06-15

    我单位拟推荐下列项目申报第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您向暨南大学医学部反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桂荣020-85220250推荐单位名称:暨南大学 医学部 2023年6月15日

  • 关于2024年广州市-暨南大学市校联合资助项目医学部拟推荐立项的... 2023-06-08

    医学部各有关单位、相关老师: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基础研究计划2024年度市校(院)企联合资助专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及学校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2024年度广州市-暨南大学市校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要求,广州市-暨南大学市校联合资助项目医学类项目立项权下放到医学部,医学部2024年度可推荐立项数为50项。经老师自主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医学部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推荐立项清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0日,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医学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李老师,020-85220250,oykyc@jnu.edu.cn医学部2023年6月8日

  • 申报华夏医学科技奖项目(人)公示 2023-05-18

    我单位完成/合作的下列项目/候选人/候选组织拟申报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 年05 月15 日至2023 年05 月19 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您向暨南大学医学部(公示单位科管部门名称)反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20-85220250 暨南大学医学部 2023年5月15日附:公示内容申报科学技术奖、卫生事业管理奖、医学科普奖、青年医学科技奖公示内容如下:奖项类别:科学技术奖项目名称(或候选人姓名):基于系统生物学的中药活性成份关键技术在中药大品种改良中的应用主要完成人(含排序):聂红,费嘉,汤丹,叶开和,陈利国,胡海燕,孟兰贞,阴钊,黄桂萍,费雲昊,杨菊华,刘燕君主要完成单位(含排序):暨南大学项目简介(或候选人科技成就和贡献简介): 中药复方是祖国药学的智慧结晶,中药活性成分是中药起作用的物质基础,药物靶点是药物作用于人体的生物学基础,用现代科学来阐述以弥补中药推广应用的短板很有必要。中药活性成分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包括:1.系统生物学方法在中医药领域

  • 关于2024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拟推荐申报清单的公示 2023-05-11

    各有关单位、相关老师:根据《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23〕28号)要求,经老师自主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医学部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申报清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2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医学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人:李老师,020-85220250,oykyc@jnu.edu.cn附件:2024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拟推荐申报清单.pdf医学部 2023年5月10日

  • 拟推荐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候选项目公示 2023-05-08

    我单位拟推荐“神经免疫在脊髓损伤中的作用机制及临床应用/李志忠”为候选项目申报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您向医学部反映。联 系 人:李桂荣联系电话:020-85220250邮 箱:oykyc@jnu.edu.cn附件:李志忠-拟推荐 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候选项目公示表.pdf 医学部 2023年5月5日

  • 医学部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2024年度广州市-暨南大学... 2023-04-28

    医学部所属各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市科学研究计划的导向作用,支持和强化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联合我校共同设立“市校联合资助项目”。“市校联合资助项目”属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进行项目管理。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基础研究计划2024年度市校(院)企联合资助专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启动2024年度广州市-暨南大学市校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经费投入广州市科技局、学校(除医学部)和医学部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市校联合资助项目。2024年度,广州市科技局投入140万元,学校(除医学部)投入240万元,医学部投入960万元,合计1340万元。二、项目组织与实施学校科技处负责11项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面向除医学部的其他学院)的遴选立项。医学部负责学部50项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的遴选立项。三、医学部市校联合资助项目申报条件项目申报应符合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总申报通知中的“申报条件”和“申报限制”要求外,各附属医院申报者及校内医学部所属学院申

  • 2023年通过医学分委会审议拟新增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公... 2023-04-28

    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选聘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师德师风审核、学校科技处科研清单审核,研究生院复核,经学科组审议、医学分委会审议,拟新增以下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新增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10人) 临床医学:周清、孟宇、曾智军、查庆兵、张还添、尹海燕、李珉珉 药学:马志国、张田甜、林静 二、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29人) 临床医学:宛硕、郑雪峰、王文君、韩世松、孙宏伟、戴凌云、熊鹏、尚靖杰、叶伟健、张国威、程仲元、牟志伟、陈孟龙、张文财、孙健、汪志刚、焦根龙、刘婷、杨振国、潘攀 中西医结合:吴燕萍、姚伟、欧阳淑桦、刘妍 中医学:许华冲 药学:陈静、唐维、徐东升、何亮亮 公示期: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5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求报本人真实身份,有具体事实,并实名提交书面材料;

  • 2023年通过医学专业学位教指委审议拟新增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 2023-04-28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选聘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师德师风审核、学校科技处科研清单审核、研究生院复核,并由教指委推荐、医学专业学位教指委审议,拟新增以下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现予以公示: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一、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24人)孟宇、李珉珉、沈思、朱晓峰、杨方、杨景哥、汪志刚、孟珩、黄跃、王凌伟、刘利平、余章斌、王光锁、李莉平、焦根龙、赖彩永、查庆兵、邓宏伟、闫晓河、曹东林、邱晓拂、靳文、许卫国、石玉生二、专业学位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52人)马红婕、王启常、曾庆延、王勇、王颖、陈虹亮、邝国平、胡国栋、刘志刚、陈仰昆、苏文媚、李燕华、唐耘天、陈平安、赵祝香、曾纪晓、陈文雄、胡丹丹、李杰、项道满、张笑春、徐开寿、吴丽文、李勇、骆明勇、聂川、贾杰、万居易、舒健、姜隽、谭东辉、颜建辉、李岳勇、杨海弟、陈穗俊、李雪松、肖纯、胡世雄、别俊、蒋国会、蒋莉、唐晓平、单丽娜、孙宏治、郭莲怡、奚悦、陆航、龙厚

  • 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2023-04-17

    各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老师:2023年华夏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会学字〔2023〕0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及申报推荐方式华夏医学科技奖设置5个奖种,分别为:华夏医学科学技术奖、华夏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奖、华夏医学科普奖、华夏医学国际合作促进奖和华夏青年医学科技奖。华夏医学科技奖实行申报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我校各单位、附属医院做为申报单位,学校做为推荐单位。单位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不限。二、推荐及申报要求1.申报人请登录“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平台”(https://reward.cpam.org.cn)进行注册,申请获取申报帐号。2.申报推荐项目(人)必须符合《华夏医学科技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执行。三、推荐时间要求1.系统开放填报时间:2023年4月10日10时至5月19日16时。2.有意向申报者请自行在系统中注册,并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3.纸版推荐材料2023年5月22日前报送至医学部。逾期恕不受理。四、联系

  • 关于受理涉及人的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的通知 2023-04-12

    各有关单位、老师:为做好涉及人的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拟定于2023年5月召开2023年第一次伦理审查会议,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需要正式伦理批件者,向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流程(附件1)二、申请所需材料1.伦理申请表(可参考模板)(附件2)2.详细研究方案(可提交科研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3.涉及人的医学研究请提交“知情同意书”(可参考“知情同意书模板”撰写)(附件3)4.若符合条件不需要“知情同意书”,请提交“知情同意豁免申请”(可参考模板)(附件4)5.主要研究者简历6.伦理审查申请清单(附件5)(由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汇总)三、提交时间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于4月24日17:00前收齐所有材料并进行初审,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初审后,将本单位所有材料汇总并填写伦理审查申请清单(附件5),填写后将伦理申请表和伦理审查申请清单盖章,并于4月26日17:00前将所有审查材料及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清单纸质版(一式一份,原件)交至行政楼1025,审查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一一对应,盖章的Pdf版+未盖章的Word版,并保证内容及版

  • 关于开展第五届广东省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4-12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医学会关于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医会【2023】78号)精神,第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奖类型及推荐渠道本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申报人请登录“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http://gdkp.medmeeting.org/Home/Login/)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步骤查看“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二、申报要求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推荐项目应是2015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3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出版发行的作品(曾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国家、省级科技部门科技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推荐广东医学科技奖)。(一)申报医学科学技术奖时应确定奖项等级,申报上等级奖项目若落选不再参与下等级奖项目评审。(二)参照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要求,第三、四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本届推荐项目完成人。(三)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