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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通过初审拟推荐审议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2024-04-10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选聘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师德师风审核、学校科技处科研清单审核、医学部医教办初审,通过初审拟推荐审议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现予以补充公示: 一、校内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2人)徐进、张洁公示期: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2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求报本人真实身份,有具体事实,并实名提交书面材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0-85226439,办公地址:暨南大学医学部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021室。暨南大学医学部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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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4-08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医学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医会【2024】78号)精神,第六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奖类型及推荐渠道本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申报人请登录“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http://gdkp.medmeeting.org/Home/Login/)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步骤查看“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二、申报要求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推荐项目应是2016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4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出版发行的作品(曾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国家、省级科技部门科技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推荐广东医学科技奖)。(一)申报医学科学技术奖时应确定奖项等级,申报上等级奖项目若落选不再参与下等级奖项目评审。(二)第四、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本届推荐项目完成人。(三)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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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通过初审拟推荐审议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2024-04-08
2024年通过初审拟推荐审议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公示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选聘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师德师风审核、学校科技处科研清单审核、医学部医教办初审,拟新增以下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现予以公示:一、校内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21人)柯朝阳、何奕涛、刘雪燕、严俊、陈纯波、袁小澎、史菲、胡根文、刘莹莹、彭松林、戴中亮、赵雷、李爱国、主有峰、孙国栋、韩方海、马晓芬、张绪慧、樊宁、李世迎、俞晓艺 二、校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12人)岳荣川、周文浩、顾晓琼、付涌水、杨荣华、侯宝华、韦积华、王春芳、尹东、胡巧、陶惠人、宁洁 三、校内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46人)黄维、王永顺、龚平、刘晨、廖桂祥、南川川、张金玲、黄莹、蒋莉、贾兆锋、程涵蓉、燕旭东、张定国、江志鹏、朱平、范红星、尹义臣、张涛、刘威、缪海雄、王敏、林颖、王爱群、黄穗翔、尹小毛、刘小艳、陈刚、魏文斐、刘礼斌、褚靖、何旭英、栾萍、徐国胜、李悦、邓泽义、刘强、吴宏、焦勇钢、梁振宇、张辉、刘志、胡亮杉、陈佳、吴良芝、谢佳佳、樊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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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2024-03-29
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各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老师:2024年华夏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会学字〔2024〕0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及申报推荐方式华夏医学科技奖设置5个奖种,分别为:华夏医学科学技术奖、华夏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奖、华夏医学科普奖、华夏医学国际合作促进奖和华夏青年医学科技奖。华夏医学科技奖实行申报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我校各单位、附属医院做为申报单位,学校做为推荐单位。单位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不限。二、推荐及申报要求1.申报人请登录“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平台”(https://reward.cpam.org.cn)进行注册,申请获取申报帐号。2.申报推荐项目(人)必须符合《华夏医学科技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执行。三、推荐时间要求1.系统开放填报时间:2024年4月15日10时至5月15日16时。2.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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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立项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2024-03-29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4〕2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签订工作,有关要求如下:一、请项目负责人登陆“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kj.gdmde.net/),认真对照项目合同书签订程序填写项目合同书,并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前完成填报并提交。二、合同书经卫健委网上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合同书(一式一份),经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参与单位盖章(若有)后报送至各学院。若承担单位为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请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承担单位”处签字、盖单位公章;若承担单位为暨南大学,由医学部统一在“承担单位”处签字、盖学校公章;请各学院于2022年5月17(星期五)日前将合同书统一交至医学部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行政楼1025办公室)。三、若逾期未能完成合同书(含纸质合同书)审核提交,应逐级提交书面说明,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该项目,项目管理单位将按《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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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4年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通知
2024-01-27
各有关单位: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以下简称科技奖)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全国肿瘤医学领域唯一的社会科技奖励,按照《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章程》和《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科技奖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1.推荐单位包括:各专业委员会,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肿瘤医院,综合医院肿瘤中心,研究所,医学相关高等院校(见附件1)。各推荐部门(单位)推荐指标不超过5个,要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和等级,推荐一等奖的项目落选后不再进入二等奖评审。2.已获得国家科技奖的项目不再重复推荐;如当年同时推荐了国家科技奖或其他同类医学社会科技奖励,在其公布获奖后,将自动终止本项奖励的评审程序。3.已获省部级二等奖的项目应申报同类高一等级科技奖。4.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第一完成人进行推荐。5.科技奖全程采用系统推荐和评审,完成单位须使用“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平台”(链接:http://caca.qhvoting.com或协会网站http://www.caca.org.cn/下的“科技奖励”栏目内)填写《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参照填写要求(见附件2)整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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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
2024-01-24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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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11-13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合同书变更和验收结题等后期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合同书变更(一)变更内容。2015年起,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立项项目实行合同书(具体要求见立项通知)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合同书的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原则上不予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可申请变更。申请变更的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项目实施期限,以及项目参与单位等。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二)变更要求。1.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因工作调动、出国(境)、死亡伤病及其他重大原因导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时,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后,项目组原有人员排序须与变更前一致,新增加人员从原排序末位后顺延。变更总人数不得超过原项目组总人数的30%。2.项目实施期限变更。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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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拟申报项目清单的公示
2023-11-13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精神,经申报人自主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医学部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医学部反映。联系人:李老师,020-85220250,oykyc@jnu.edu.cn附件:暨南大学2024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拟申报项目清单.pdf医学部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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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涉及人的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的通知
2023-10-23
各有关单位、老师:为做好涉及人的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拟定于2023年11月召开2023年第二次伦理审查会议,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需要正式伦理批件者,向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流程(附件1)二、申请所需材料1.伦理申请表(可参考模板)(附件2、3)2.详细研究方案(可提交科研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3.涉及人的医学研究请提交“知情同意书”(可参考“知情同意书模板”撰写)(附件4)4.若符合条件不需要“知情同意书”,请提交“知情同意豁免申请”(可参考模板)(附件5)5.主要研究者简历6.伦理审查申请汇总表(附件6)(由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汇总)三、提交时间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于10月30日17:00前收齐所有材料并进行初审,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初审后,将本单位所有材料汇总并填写伦理审查申请清单(附件5),填写后将伦理申请表和伦理审查申请清单盖章,并于10月31日17:00前将所有审查材料及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清单纸质版(一式一份,原件)交至行政楼1025,审查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一一对应,盖章的Pdf版+未盖章的Word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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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3-09-29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老师: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附件1),为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级以下(含中级)技术职称,在研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3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中级在职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含硕士)或中级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一)本项目为限额申报,为保证校内评审按时完成,请申报人填写《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将电子版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提交到所属单位科研秘书。(二)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将所收到的申请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医学部学科办邮箱oykyc@jnu.edu.cn,逾时不予受理。(三)医学部评审后公布拟推荐申报名单,二级法人单位即附属医院科研秘书为申报人开通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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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年“临床医学+X”博士生培养计划导师组选聘的通知
2023-09-28
医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临床医学+X”博士生培养计划实施三年来,已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师生认可。现启动新一轮(2024年)导师组招生条件审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本计划实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其它一级学科博士生导师”联合招生培养的模式。1.凡列入2024年暨南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均可联合相关其它一级学科(不限于医学类)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导师组,联合申请。2.对通过审核认定的导师组予以继续支持,无需填报申报表,具体名单由医教办另行通知。二、基本条件1.导师组须具备较好的科研合作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础,且有一定的代表性成果。2.导师组双方导师需具备良好的研究生培养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须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在研项目,或主持2个及以上省部级在研项目,同时本人可支配的在研纵向经费不少于30万元。合作导师须主持国家级在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在研项目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三、申报与评审1.导师组联合申报。请于2023年10月15日(周日)中午12点前,填写《2024年“临床医学+X”博士生培养计划申报表》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件(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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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
2023-09-21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粤中医函〔2017〕344号)、《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粤中医函〔2023〕154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验收对象原则上对广东省中医药局2021年度课题及2020年度延期验收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含2020、2021年立项的新冠应急专项课题),对2021年度未达到项目验收要求的课题进行研究期限变更,2020年度课题不再进行延期。2022年度课题,如已提前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及考核指标,确需提前结题,可申请结题。二、结题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一)验收通过。完成合同书规定的任务及指标,经费落实到位且使用合理合规,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授权专利。发表论文等须注明为广东省中医药局资助项目。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必须注明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复印件(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提供录用通知及论文清样),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请提供论文复印件及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