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暨南大学2021年度优秀医学教学科研工作者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推进暨南大学医学教学科研创新发展,经暨南大学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组织评选暨南大学2021年度优秀医学教学科研工作者活动,旨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暨南大学医学学科发展。现将2021年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暨南大学医学部所属各学院、研究院(所)及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二、表彰人数表彰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上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医学教学科研工作者,共20名。其中从事教学及管理人员10名,从事科研及管理人员10名。三、评选标准1. 遵纪守法,忠诚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优秀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2. 始终坚守在教学科研及管理一线工作,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在学科建设、学位点评估及专业认证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者。3.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在课堂教学、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实验(实践)教学与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学生好评。4. 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有显示度的科研成果丰硕,组织、指导和带动团队协同科研成效显著,为医学学科发展做出重要贡献。5. 熟悉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业务,认真钻研业务,积极

2021-10-11
  • 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 2021-10-09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合同书变更和验收结题等后期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合同书变更(一)变更内容。2015年起,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立项项目实行合同书(具体要求见立项通知)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合同书的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原则上不予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可申请变更。申请变更的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项目实施期限,以及项目参与单位等。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二)变更要求。1.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因工作调动、出国(境)、死亡伤病及其他重大原因导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时,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后,项目组原有人员排序须与变更前一致,新增加人员从原排序末位后顺延。变更总人数不得超过原项目组总人数的30%。2.项目实施期限变更。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实

  • 关于公布暨南大学2021年度医学教学与教育管理改革研究项目名单的... 2021-09-23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暨南大学2021年度医学教学与教育管理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暨医通〔2021〕3号),医学部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医学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校内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立项42项暨南大学2021年度医学教学与教育管理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医学教学与教育管理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教学改革类、课程思政类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教育管理类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项目均须立足于医学教学与教育管理中的真问题,倡导实证研究。结题时须提供一份高质量的研究报告,鼓励公开发表论文。项目实行严格的阶段与中期考核及结题验收。具体时间与要求另文通知。附件:附件:暨南大学2021年度医学教学与教育管理改革研究项目名单.pdf 暨南大学医学部 2021年9月23日

  • 关于暨南大学2021年度医学教学与教育管理改革研究项目评审结果的... 2021-09-18

    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深化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新医科建设,切实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暨南大学2021年度医学教学与教育管理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暨医通〔2021〕3号),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立项资助42项医学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项目(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8日-9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医学部反映,并签署真实姓名。联系人:许老师 地址:行政楼1021 电话:020-85228912附件:暨南大学2021年度医学教学与教育管理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名单.pdf 暨南大学医学部 2021年9月18日

  • 关于广东省中医师承“薪火工程”指导老师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2021-09-10

    学校各单位: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广东省中医师承“薪火工程”指导老师及继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遴选推荐工作,经前期摸底调查及征求意见、指导老师自行申报、材料审核、与援派单位协商,拟推荐陈利国、孙升云为广东省中医师承“薪火工程”指导老师。陈利国,广东省名中医,从事临床、教学、科研工作40余年,主要从事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胃肠道疾病和老年病的研究,擅长用活血化瘀治疗疑难杂症。尤其擅长治疗低热不退、多汗、慢性咳嗽、高血压、冠心病、心律失常、荨麻疹、甲状腺疾病、闭塞性血管疾病、肿瘤术后康复、老年神经退行性疾病、慢性胃肠道疾病、小儿消化不良、心身疾病以及亚健康状态调治。孙升云,广东省名中医,先后获“羊城好医生”,“南粤最美中医”,“岭南名医”等称号。教育部国家一流本科课程《中医养生与亚健防治》主讲人。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教学、科研工作30余年,对中西医结合治疗肾脏疾病,消化系疾病,高血压病,代谢综合征及中医内科疑难病症有丰富的临床诊治经验。特别是对采用中西医结合疗法防治慢性肾功能衰竭,延缓慢性肾衰进入透析期有一定效果。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

  • 暨南大学2020-2021年度医学本科优秀带教老师名单公示 2021-08-31

    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主管临床教学部门:根据《暨南大学医学本科优秀临床带教老师评选办法》,经主管领导,各科教研室主任、临床教学秘书、实习生等相关人员的推荐,按照实习生在院实习人数,按比例评选出优秀临床带教老师25名。评选工作已经结束。拟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0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医学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序号姓名性别科室职务/职称单位1林嘉欣女呼吸与重症主治医师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陈钜武男胃肠外科主治医师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潘 颖女产科主治医师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4田正业女小儿内科住院医师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5张秀珍女内分泌主治医师暨南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6方锡池男血管外科副主任医师/教秘暨南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7张朝霞女儿科主任医师暨南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8欧阳振波男妇科副主任医师/副主任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9肖丹夏女儿科副主任医师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10庞春梅女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11刘礼斌男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教

  •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医学部拟推荐申报清单的... 2021-07-12

    医学部各有关单位、相关老师: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学校科技处通知要求,经老师自主申请、学院审核推荐,我部现已完成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评审工作,拟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2日—7月14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医学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医学部2021年7月12日(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85220250)

  • 关于参与广东医学科技奖拟推荐项目的公示 2021-07-09

    我单位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张力老师参与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申报第三届广东医学科技奖的项目“抑郁症认知功能损伤机制及VR技术评估干预训练研究”有关内容,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您向医学部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桂荣,020-85220250完成单位名称:暨南大学附件:广东医学科技奖申请公示材料-张力.pdf医学部 2021年7月8日

  • 第三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拟推荐项目公示(洪健) 2021-07-01

    我单位拟推荐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洪健老师申报第三届广东医学科技奖的项目“酪氨酸激酶SYK作为肝癌防治新靶点的相关研究”有关内容,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您向医学部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桂荣,020-85220250推荐单位名称:暨南大学附:洪健公示材料.doc 医学部 2021年7月1日

  • 关于参与广东医学科技奖拟推荐项目的公示 2021-07-01

    我单位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荆春霞老师等人参与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申报第三届广东医学科技奖的项目“宫颈癌防治关键技术系统创新、转化平台创建及推广应用”有关内容,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您向医学部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桂荣,020-85220250完成单位名称:暨南大学附件:参与广东医学科技奖拟推荐项目公示-荆春霞.docx医学部 2021年7月1日

  • 关于暨南大学2021年度医学教学与教育管理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06-25

    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精神要求,深化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新医科建设,切实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经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同意,医学部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医学教学与教育管理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项目分为教学改革、课程思政和教育管理三类。1、教学改革类项目主要支持以器官系统、临床问题为基础开展课程整合与相对应的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研究,实现基础、临床与健康的有效衔接与融合,切实提升医学生在科学与学术、临床能力、健康与社会、职业素养四个方面的能力。同时,持续培育一批教学改革成果。2、课程思政类项目旨在强化一线教师的医学专业课程育人导向,做好专业课育人教学设计,完善教学大纲,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形成医学类课程思政教育教学规范,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3、教育管理改革类项目以对策研究为主,主要针对目前我校医学教育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切实管用的解决方案。二、申报人要求三类项目以自由申报为主,部分专题项目实行委托研究。1、教学改革类与课程思政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本科生或研究

  • 医学部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 2021-06-21

    医学部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通知及学校科技处通知要求,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定于6月21日开始网上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项目类型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一)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杰出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各类型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2。二、申报要求和说明(一)申报限制要求申请人应为粤港澳地区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每个申请人限申请1项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2.申请

  • 关于广东省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 2021-06-11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粤中医函〔2017〕344号)、《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粤中医函〔2021〕183号)有关规定,为做好今年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验收对象广东省中医药局2019年度课题及2018年度延期验收课题。2020年度课题,如已提前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及考核指标,确需提前结题,可申请结题。二、结题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申请结题的项目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必须注明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复印件(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提供录用通知及论文清样),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请提供论文复印件及学术会议所发证书。2.如出版专著,请提供所写主要章节的复印件。3.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专利,提供证书复印件。三、验收方式及程序(一)2018年度延期验收课题采用原程序结题验收,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原则上予以终止结题。(二)2019年度课题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出结题验收申请或变更实施期限申请,逐级上报,具体程序见附件3。由推荐单位组织课题

  • 关于开展第三届广东省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各有关单位:为鼓励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与创新,奖励在医学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广东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有关规定,为做好第三届广东医学科技奖的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一、设奖类型及推荐渠道本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仅接受省内各地级市医学会及驻穗各医学高等院校、医疗、科研和预防保健机构等单位推荐;推荐单位指标数额登录“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http://gdkp.medmeeting.org/Home/Login/)查询; 申报人请登录推荐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步骤查看 “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二、申报要求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推荐项目应是2013年5月31日至2019年5月31日内完成的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1年5月3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已出版发行的作品(曾 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国家、省级科技部门科技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推荐广东医学科技奖)。(一)申报医学科学技术奖时应确定奖项等级,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