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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医学伦理审查的通知
2020-08-10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021年申报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我校科研伦理审查机制,提高科研人员在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等方面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对于所有涉及人的研究项目,在申报之前需要进行伦理预审(仅供基金申报使用,基金获批后需重新申请正式伦理审查)。请各位研究者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伦理申请材料(见附件),于2020年8月24日之前将材料的电子版(已签字盖章的版本)发送到医学伦理委员会邮箱185684612@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GDSFC-学院简称-负责人姓名”。注:批件领取后将不再对项目名称做修改,故请申请者注意,报送材料时,项目名称须为最终版本,并需与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最终版本一致。联系电话:020-85220250 李老师附件:1、2021年广东省自然基金伦理申请表.docx2、知情同意书模板.docx3、递交材料清单.docx4、伦理预申请批件模板.docx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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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
2020-08-07
医学部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和学校科技处通知要求,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定于8月12日开始网上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一)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杰出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各类型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2。二、申报要求和说明(一)申报限制要求 申请人应为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每个申请人仅能申请1项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2.申请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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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十四五”规...
2020-07-31
各有关学院、有关老师: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项目建设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5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位老师积极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9月15日。申报方式由申报单位或个人直接在申报系统注册帐号,提交材料即可,同时电子版一并报送医学部学科办邮箱:oykyc@jnu.edu.cn。联系人:李桂荣联系电话:020-85220250 医学部 2020年7月24日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项目建设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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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学部网站稿件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0-06-29
各学院、研究院(所):为及时宣传本单位各方面的最新成果,鼓励各单位踊跃投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用稿内容及时反映暨南医学口的新闻动态,能反映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能彰显学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和悠久厚重的办学传统,包括领导出席重大活动,重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对外交流与合作,彰显侨校特色的新闻等。二、投稿要求1.稿件报送一律采用《暨南大学医学部新闻投稿签发单》,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2.稿件须确为作者本人作品,若已经在学校新闻网发表,请注明,以便我们转载。3.在尊重作者观点和论述完整的基础上,编辑保留对刊发稿件的编辑权和删改权。4.标题力求准确精炼,字数控制在30个字以内;正文避免出现错别字和语病;正文中若有配图,需将图片说明文字放在图片正下方居中的位置;每篇稿件的作者和作者单位请务必在文末署名。三、投稿方式《暨南大学医学部新闻投稿签发单》Word版提交至投稿邮箱,《暨南大学医学部新闻投稿签发单》纸质盖章版提交至行政楼1012室。投稿邮箱为:yixuebu@jnu.edu.cn ,联系人:冯莎,电话:85220248。四、用稿稿费1.稿件如被医学部网站采用,每篇稿酬50元;如被暨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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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学部组织申报2021年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0-06-23
医学部各单位、各有关老师:2021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附件1)的要求,本次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遴选采用医学部组织推荐、学校择优立项相结合的方式。一、申报要求本专题申报要求应符合广州市科技局公布的总申报通知中的申报基本条件和申报要求(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5925162.html),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支持在广州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进行原始性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医学与医学应用科学领域,以及研究手段主要以医学学科为主的交叉学科。(二)项目申报向“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倾斜,“博士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项目数不低于总项目数的75%。本专题项目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二是拥有博士学位;三是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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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医学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20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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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
2019-09-27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合同书变更和验收结题等后期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合同书变更(一)变更内容。2015年起,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立项项目实行合同书(具体要求见立项通知)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合同书的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原则上不予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可申请变更。申请变更的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项目实施期限,以及项目参与单位等。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二)变更要求。1.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因工作调动、出国(境)、死亡伤病及其他重大原因导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时,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后,项目组原有人员排序须与变更前一致,新增加人员从原排序末位后顺延。变更总人数不得超过原项目组总人数的30%。2.项目实施期限变更。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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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医学部各学院申报2020年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
2019-07-11
医学部各学院、各有关老师:202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广州市科技局下达给我校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指标为24项,科技给医学部指标为12项(其中:附属第一医院7项,其他各学院共5项)。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附件1)的要求和结合兄弟院校的经验,本次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遴选采用学院组织推荐、学校择优立项相结合的方式。一、申报要求本专题申报要求应符合广州市科技局公布的总申报通知中的申报基本条件和申报要求,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支持在我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进行原始性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以及研究手段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及其他软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不在本专题支持范畴。(二)按照广州市科技局规定,申报单位(学院)存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项目的不得申报本专题。(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四)项目组成员中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应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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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学部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
2019-05-09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要求,2019~2020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定于5月20日开始网上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1、2019年所有项目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ov.cn/)网上申报。2、申报人可于5月20日后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已有申报系统账号者继续使用原账号密码登陆,忘记密码可通过学院管理员重置;新用户请提供有效身份信息到学院管理员处开设账号。3、申报人须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二级单位、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项目申报人与项目依托单位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详见《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正式申报开始后在网上申报系统直接下载)。4、申报注意事项:(1)项目合作研究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2)申报人申报的同一类型项目不得超过1项,同一年度获得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多于1项;(3)面上项目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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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医学部40周年纪念活动二号公告
2018-11-28
2018年12月8日,暨南大学医学部将举办40周年纪念大会。自院庆一号公告发布以来,院庆筹备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朋友的热切关注与鼎力支持。在此,我们谨致以衷心感谢与崇高敬意!10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莅临我校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引起了海内外暨南人的强烈反响。暨南大学是全国综合性大学中最早开办医学教育的高校,也是最早在世界卫生组织注册的院校之一。峥嵘岁月四十载,沐风滞雨,弦歌不辍,培养了一万多名医学人才,为国家和海外华人华侨社会的卫生健康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我们诚挚邀请海内外校友重回母校、畅叙友谊、共话未来,也热切期盼能与社会各界贤达共襄盛举、同谱华章!特此公告,敬祈周知!暨南大学医学部2018年11月27日请广大校友根据活动时间表做好行程安排。具体活动时间如下:日期时间主要活动地点12月8日上午9:00-10:30暨医40周年纪念大会暨南大学曾宪梓科学馆国际会议厅10:30-12:00院士讲座中午12:00-13:30交流午餐12月8日下午13:30-17:00粤港澳大湾区医学发展论坛暨南大学曾宪梓科学馆国际会议厅13:30-17:00学科发展报告会;校友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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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医学部创建40周年纪念活动一号公告
2018-09-30
峥嵘岁月四十载,誉满杏林;今日俊彦遍五洲,仁爱济世。2018年是暨南大学加快推进“高水平”及“双一流”建设的关键之年,是落实三部委共建暨南大学医学部(院)的重要之年,在此之际,我们迎来了暨南大学医学部创建40周年。暨南大学医学部的发展,离不开无数情系母校的校友和海外华侨华人及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40周年纪念大会将于2018年12月8日举行,届时,首届暨医院长论坛、医学校友论坛、学术报告会以及各院系特色庆祝活动等将陆续开展。在此,诚挚邀请海内外校友及关心暨南大学医学部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相约暨南园,共话美好岁月,重温往昔壮志,畅述同窗情谊。请广大校友根据活动时间表做好行程安排。具体活动时间如下:日期时间主要活动地点12月8日上午9:00-10:00暨医40周年纪念大会暨南大学曾宪梓科学馆国际会议厅10:00-12:00首届暨医院长论坛中午12:00-13:30交流午餐12月8日下午13:30-17:00各院系活动各院系联系人:梁明浩电话:020-85228912白剑电话:020-85223480黄晓霞电话:020-85224236王海兰电话:13924118268陈卓松电话: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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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
2018-09-25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合同书变更和验收结题等后期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合同书变更(一)变更内容。2015年起,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立项项目实行合同书(具体要求见立项通知)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合同书的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原则上不予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可申请变更。申请变更的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项目实施期限,以及项目参与单位等。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二)变更要求。1.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因工作调动、出国(境)、死亡伤病及其他重大原因导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时,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后,项目组原有人员排序须与变更前一致,新增加人员从原排序末位后顺延。变更总人数不得超过原项目组总人数的30%。2.项目实施期限变更。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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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2018-08-29
各有关学院,附属医院: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适宜技术等项目评审工作,广东省卫计委决定对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进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对、更新在库专家信息。请各单位科技管理人员在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专家库开放期间,登录系统查看本单位在库专家信息,删除已退休、辞职或调离的专家,并通知其他在库专家登录系统进一步完善、更新个人信息,重点核对、更新以下信息:身份证号码,常用手机号码,以本人姓名开户、具体到开户支行的银行账号信息,所熟悉的二级/三级学科,本人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情况。二、增补、推荐有关专家。请各单位科技管理人员,对照学科领域和本单位优势学科,组织推荐有关专家增补入库。所推荐专家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科研项目评审的有关规定,并能按要求依时完成项目评审工作。(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有较高学术水平和造诣,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三)具有主持省部级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近三年曾参与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评审或类似项目评审工作者优先。(四)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