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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4-08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医学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医会【2024】78号)精神,第六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奖类型及推荐渠道本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申报人请登录“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http://gdkp.medmeeting.org/Home/Login/)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步骤查看“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二、申报要求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推荐项目应是2016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4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出版发行的作品(曾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国家、省级科技部门科技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推荐广东医学科技奖)。(一)申报医学科学技术奖时应确定奖项等级,申报上等级奖项目若落选不再参与下等级奖项目评审。(二)第四、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本届推荐项目完成人。(三)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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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2024-03-29
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各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老师:2024年华夏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会学字〔2024〕0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及申报推荐方式华夏医学科技奖设置5个奖种,分别为:华夏医学科学技术奖、华夏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奖、华夏医学科普奖、华夏医学国际合作促进奖和华夏青年医学科技奖。华夏医学科技奖实行申报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我校各单位、附属医院做为申报单位,学校做为推荐单位。单位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不限。二、推荐及申报要求1.申报人请登录“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平台”(https://reward.cpam.org.cn)进行注册,申请获取申报帐号。2.申报推荐项目(人)必须符合《华夏医学科技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执行。三、推荐时间要求1.系统开放填报时间:2024年4月15日10时至5月15日16时。2.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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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立项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2024-03-29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4〕2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签订工作,有关要求如下:一、请项目负责人登陆“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kj.gdmde.net/),认真对照项目合同书签订程序填写项目合同书,并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前完成填报并提交。二、合同书经卫健委网上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合同书(一式一份),经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参与单位盖章(若有)后报送至各学院。若承担单位为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请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承担单位”处签字、盖单位公章;若承担单位为暨南大学,由医学部统一在“承担单位”处签字、盖学校公章;请各学院于2022年5月17(星期五)日前将合同书统一交至医学部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行政楼1025办公室)。三、若逾期未能完成合同书(含纸质合同书)审核提交,应逐级提交书面说明,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该项目,项目管理单位将按《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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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11-13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合同书变更和验收结题等后期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合同书变更(一)变更内容。2015年起,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立项项目实行合同书(具体要求见立项通知)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合同书的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原则上不予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可申请变更。申请变更的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项目实施期限,以及项目参与单位等。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二)变更要求。1.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因工作调动、出国(境)、死亡伤病及其他重大原因导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时,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变更后,项目组原有人员排序须与变更前一致,新增加人员从原排序末位后顺延。变更总人数不得超过原项目组总人数的30%。2.项目实施期限变更。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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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涉及人的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的通知
2023-10-23
各有关单位、老师:为做好涉及人的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拟定于2023年11月召开2023年第二次伦理审查会议,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需要正式伦理批件者,向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流程(附件1)二、申请所需材料1.伦理申请表(可参考模板)(附件2、3)2.详细研究方案(可提交科研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3.涉及人的医学研究请提交“知情同意书”(可参考“知情同意书模板”撰写)(附件4)4.若符合条件不需要“知情同意书”,请提交“知情同意豁免申请”(可参考模板)(附件5)5.主要研究者简历6.伦理审查申请汇总表(附件6)(由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汇总)三、提交时间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于10月30日17:00前收齐所有材料并进行初审,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初审后,将本单位所有材料汇总并填写伦理审查申请清单(附件5),填写后将伦理申请表和伦理审查申请清单盖章,并于10月31日17:00前将所有审查材料及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清单纸质版(一式一份,原件)交至行政楼1025,审查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一一对应,盖章的Pdf版+未盖章的Word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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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3-09-29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老师: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附件1),为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级以下(含中级)技术职称,在研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3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中级在职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含硕士)或中级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一)本项目为限额申报,为保证校内评审按时完成,请申报人填写《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将电子版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提交到所属单位科研秘书。(二)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将所收到的申请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医学部学科办邮箱oykyc@jnu.edu.cn,逾时不予受理。(三)医学部评审后公布拟推荐申报名单,二级法人单位即附属医院科研秘书为申报人开通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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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
2023-09-21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粤中医函〔2017〕344号)、《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粤中医函〔2023〕154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验收对象原则上对广东省中医药局2021年度课题及2020年度延期验收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含2020、2021年立项的新冠应急专项课题),对2021年度未达到项目验收要求的课题进行研究期限变更,2020年度课题不再进行延期。2022年度课题,如已提前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及考核指标,确需提前结题,可申请结题。二、结题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一)验收通过。完成合同书规定的任务及指标,经费落实到位且使用合理合规,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授权专利。发表论文等须注明为广东省中医药局资助项目。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必须注明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复印件(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提供录用通知及论文清样),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请提供论文复印件及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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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
2023-06-20
各有关单位:现转发《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卫函〔2023〕996号)(附件1),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报人必须通过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科教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kj.wjw.gz.gov.cn)填报相关申请资料。(一)注册。申报人请于2023年7月5日(星期三)17:00前将个人信息报至医学部,由医学部开设申报人账号。往年已有帐号者,可继续使用。(二)申报。申报人获得账号后,通过平台填写和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本次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至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7:00;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八份)报送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各学院科研秘书请于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项目书面材料(一式八份)报送医学部,由医学部统一推荐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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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2024年度广州市-暨南大学...
2023-04-28
医学部所属各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市科学研究计划的导向作用,支持和强化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联合我校共同设立“市校联合资助项目”。“市校联合资助项目”属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进行项目管理。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基础研究计划2024年度市校(院)企联合资助专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启动2024年度广州市-暨南大学市校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经费投入广州市科技局、学校(除医学部)和医学部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市校联合资助项目。2024年度,广州市科技局投入140万元,学校(除医学部)投入240万元,医学部投入960万元,合计1340万元。二、项目组织与实施学校科技处负责11项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面向除医学部的其他学院)的遴选立项。医学部负责学部50项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的遴选立项。三、医学部市校联合资助项目申报条件项目申报应符合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总申报通知中的“申报条件”和“申报限制”要求外,各附属医院申报者及校内医学部所属学院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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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2023-04-17
各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老师:2023年华夏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会学字〔2023〕0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及申报推荐方式华夏医学科技奖设置5个奖种,分别为:华夏医学科学技术奖、华夏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奖、华夏医学科普奖、华夏医学国际合作促进奖和华夏青年医学科技奖。华夏医学科技奖实行申报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我校各单位、附属医院做为申报单位,学校做为推荐单位。单位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不限。二、推荐及申报要求1.申报人请登录“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平台”(https://reward.cpam.org.cn)进行注册,申请获取申报帐号。2.申报推荐项目(人)必须符合《华夏医学科技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执行。三、推荐时间要求1.系统开放填报时间:2023年4月10日10时至5月19日16时。2.有意向申报者请自行在系统中注册,并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3.纸版推荐材料2023年5月22日前报送至医学部。逾期恕不受理。四、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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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涉及人的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的通知
2023-04-12
各有关单位、老师:为做好涉及人的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拟定于2023年5月召开2023年第一次伦理审查会议,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需要正式伦理批件者,向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流程(附件1)二、申请所需材料1.伦理申请表(可参考模板)(附件2)2.详细研究方案(可提交科研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3.涉及人的医学研究请提交“知情同意书”(可参考“知情同意书模板”撰写)(附件3)4.若符合条件不需要“知情同意书”,请提交“知情同意豁免申请”(可参考模板)(附件4)5.主要研究者简历6.伦理审查申请清单(附件5)(由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汇总)三、提交时间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于4月24日17:00前收齐所有材料并进行初审,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初审后,将本单位所有材料汇总并填写伦理审查申请清单(附件5),填写后将伦理申请表和伦理审查申请清单盖章,并于4月26日17:00前将所有审查材料及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清单纸质版(一式一份,原件)交至行政楼1025,审查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一一对应,盖章的Pdf版+未盖章的Word版,并保证内容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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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广东省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4-12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医学会关于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医会【2023】78号)精神,第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奖类型及推荐渠道本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申报人请登录“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http://gdkp.medmeeting.org/Home/Login/)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步骤查看“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二、申报要求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推荐项目应是2015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3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出版发行的作品(曾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国家、省级科技部门科技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推荐广东医学科技奖)。(一)申报医学科学技术奖时应确定奖项等级,申报上等级奖项目若落选不再参与下等级奖项目评审。(二)参照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要求,第三、四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本届推荐项目完成人。(三)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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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
2023-04-10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23〕28号)(附件1)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面上项目申报要求(一)限额推荐:我校2024年度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面上项目限额16项;2024年度不设立专项研究项目。(二)申报者条件:申报者需为我校从事中医药研究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仅限中级及副高技术职务。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担广东省中医药局在研科研项目2项及近3年应结题而未提交结题材料被中止研究的人员不允许申报。(三)项目应具备条件:(1)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中医药医疗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充分体现我省中医药研究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2)研究思路清晰,立题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科学、可行;(3)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及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对提高临床疗效和学术水平有一定意义;(4)有一定的科研工作基础,并能保证相应的研究时间;(5)研究目标明确,可望2—3年内取得预期结果;(6)研究用实验动物和动物实